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3月,受****委托,****承担了“**俊瑞**县新能源规模化制绿氢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维护社会公众合法的环境权益,提高环境影响评价的科学性和针对性,提高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俊瑞**县新能源规模化制绿氢项目。
项目性质:**。
建设地点:**县恰库尔图镇。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采用光伏发电、电解水制绿氢。本项目绿氢规模按1.44万吨/年设计,年最大工作时间8000小时。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99998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电解制氢装置厂房、****电站及机柜间、高压制瓶组、压输机区域、汽车装卸设备区、仓库区、****电站、****中心、消防水泵及消防池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地区**县恰库尔图镇文化东路7号
联系人:彭昌灿
联系方式:158****5011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
通讯地址:******开发区融合南路128号
联系人:许工
联系电话:183****0460
电子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cn/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以在本信息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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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