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邦普二期南侧片区等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审批
福建-宁德-福鼎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0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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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文号: 闽政地成片〔2025〕76号
发布机构: ******厅
生成日期: 2025-03-25
有效性: 已废止 已失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现行有效
**市邦普二期南侧片区等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时间: 2025-04-01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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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政地成片〔2025〕 76号

****政府关于**市海湾**城南片区**市邦普二期南侧片区等

32个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

****政府:

《****政府关于**市邦普二期南侧片区等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请示》(鼎政地〔2024〕241号)和《****政府关于核减**市邦普二期南侧片区等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部分方案的请示》(鼎政地〔20245〕2414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市邦普二期南侧片区、海湾**城南片区、铁锵新区二期片区等32个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中**市邦普二期南侧成片开发面积4.4946公顷、**市海湾**城南片区成片开发面积4.0401公顷、**市铁锵新区二期片区成片开发面积4.1644公顷。

二、****政府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注重耕地保护,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注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

三、****政府要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管控要求,按照《方案》确定的范围和时序安排,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按照规划用途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涉及生态公益林的,应依法依规办理使用林地相关手续;临近海岸线的,应符合海岸建筑后退线有关规定;涉及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的,应按照规定做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等相关工作,确保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方案》难以实施确需调整的,应****机关审批。

****政府

2025年 3月 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办公厅、******厅,****政府,存档。

2025年 3月 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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