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林草置换”耕地占补项目设计预算编制工作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采购计划备案编号:421182-2024-00437
三、项目名称:**市“林草置换”耕地占补项目设计预算编制工作
四、成交信息
包名称:1包大法寺镇林地置换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新区沿江街道**路2号19栋北区248-1
中标金额:621375.3 元
综合评分法:88.4(分)
| 服务类 |
| 名称:**市“林草置换”耕地占补项目设计预算编制工作 |
| 服务范围:大法寺镇林地置换 |
|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 60 日历天内完成 |
|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技术规程、标准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省、市自然**主管部门审查 |
包名称:3包****办事处林地置换
供应商名称:******公司
供应商地址:武****开发区珞瑜路546号
成交金额:251617.2 元
综合评分法:87.6(分)
| 服务类 |
| 名称:**市“林草置换”耕地占补项目设计预算编制工作 |
| 服务范围:****办事处林地置换 |
|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 60 日历天内完成 |
|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技术规程、标准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省、市自然**主管部门审查 |
包名称:4包梅川镇林地置换
供应商名称:******公司
供应商地址:**区文治街17****中心2栋2单元4层2-401室
成交金额:795837.35 元
综合评分法:84.92(分)
| 服务类 |
| 名称:**市“林草置换”耕地占补项目设计预算编制工作 |
| 服务范围:梅川镇林地置换 |
|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 60 日历天内完成 |
|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技术规程、标准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省、市自然**主管部门审查 |
包名称:5包石佛寺镇林地置换
供应商名称:******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区天源路804号大院内8栋自编号B07-4C、4E
中标金额:114437.00元
综合评分法:85(分)
| 服务类 |
| 名称:**市“林草置换”耕地占补项目设计预算编制工作 |
| 服务范围:石佛寺镇林地置换 |
|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 60 日历天内完成 |
|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技术规程、标准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省、市自然**主管部门审查 |
包名称:6包四望镇林地置换
供应商名称:**楚合****公司
供应商地址:**区徐家棚街三角路村福星惠誉水岸国际6号地块第1幢11层20号
中标金额:****000.32 元
综合评分法:84.97(分)
| 服务类 |
| 名称:**市“林草置换”耕地占补项目设计预算编制工作 |
| 服务范围:四望镇林地置换 |
|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 60 日历天内完成 |
|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技术规程、标准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省、市自然**主管部门审查 |
包名称:7包余川镇林地置换
供应商名称:**市定****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尚文创业城1栋3层310室E号
中标金额:282683.24 元
综合评分法:78.24(分)
| 服务类 |
| 名称:**市“林草置换”耕地占补项目设计预算编制工作 |
| 服务范围:余川镇林地置换 |
|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 60 日历天内完成 |
|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技术规程、标准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省、市自然**主管部门审查 |
包名称:8包**市草地置换
供应商名称:******公司
供应商地址:****大学****科技园内创业大楼2楼7号
中标金额:249280.00元
综合评分法:86.98(分)
| 服务类 |
| 名称:**市“林草置换”耕地占补项目设计预算编制工作 |
| 服务范围:**市草地置换 |
|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 60 日历天内完成 |
|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技术规程、标准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省、市自然**主管部门审查 |
五、评审专家名单:罗恒斌,赵亚雄,刘婕,陈华,周中金
六、评审信息
评审时间:2025年4月1日
评审地点:****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评标厅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2.收费金额:5.9229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1.中标通知书领取地址:****
(领取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领取,并提供纸质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2.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集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及联系电话、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列明质疑事项的同时,依法举证),(质疑函格式及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逾期将不再受理。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持采购人的答复及投诉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新区
联系方式:180****3326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 址:**市玉湖路60号
联系方式:131****12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话:131****1237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