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信息分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 16 | 成文日期:2025-04-02 |
| ******分局 | 发布日期:2025-04-02 |
| 5年 | 信息来源:******分局 |
****《年产八千万只玻璃器仪器、灯饰玻璃及玻璃家庭日用品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八千万只玻璃器仪器、灯饰玻璃及玻璃家庭日用品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出具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年产八千万只玻璃器仪器、灯饰玻璃及玻璃家庭日用品项目(一期)
二、建设地点
**市明西街道工业集中区
三、建设单位
****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五、项目概况
****年产八千万只玻璃器仪器、灯饰玻璃及玻璃家庭日用品项目(一期)位于****市明西街道工业集中区,项目占地面积约14亩。**1号生产厂房10000平方米、仓库3000平方米、综合楼1500平方米,置办割管机、退火炉、玻璃粘结机、丝印机器、拉丝机、接把手壶口机、接底机、缩口螺口机、玻璃车床等设备。一期建设完成后可达到年产6千万只玻璃器皿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0.8%。
****发改委备案。备案号:2403-341182-04-01-271846。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
| 大气环境 | DA001 |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 对喷漆流水线所在区域(喷漆车间)进行密闭,对喷漆车间进行密闭收集,收集后的废气通过“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基本污染物项目排放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 | |||||||||||||||||||||||||||||||||||||||||||||||||||||||||
| 无组织排放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 | / | 《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 4295-2022)中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厂区内颗粒物、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6453-2022)附录B中表B.1厂区内颗粒物、 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 ||||||||||||||||||||||||||||||||||||||||||||||||||||||||||
| 地表水环境 | 生活污水 | pH、COD、BOD5、NH3-N、SS等 | 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槽罐车****处理厂处理 | ****处理厂接管标准 | |||||||||||||||||||||||||||||||||||||||||||||||||||||||||
| 声环境 | 设备运行噪声 | 噪声 |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减振垫及减振基础,加装消声措施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 |||||||||||||||||||||||||||||||||||||||||||||||||||||||||
| 电磁辐射 | / | / | / | / | |||||||||||||||||||||||||||||||||||||||||||||||||||||||||
| 固体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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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 危废暂存间、辅料库、应急事故池等进行重点防渗 | ||||||||||||||||||||||||||||||||||||||||||||||||||||||||||||
| 生态保护措施 | 无 | ||||||||||||||||||||||||||||||||||||||||||||||||||||||||||||
|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厂区进行分区防渗,危废暂存间、辅料库、应急事故池等进行重点防渗,生产厂房内其他区域进行一般防渗,综合楼进行简单防渗处理 | ||||||||||||||||||||||||||||||||||||||||||||||||||||||||||||
| 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 1、****管理部门、制定环境管理制度、监测计划; 2、各污染物排放口/暂存点规范化设置,张贴环保图形标识; 3、本项目主要行业类别为C3054日用玻璃制品制造,属于简化管理,建设单位应当在实施时限内,按《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的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对污染源进行管理,实现持证排污; 4、委托具有资质的监测单位对本项目运营期的环境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进行自行监测。 | ||||||||||||||||||||||||||||||||||||||||||||||||||||||||||||
七、公众参与情况
1、我局在受理本项目环评文件后,****政府网上公开了环评文件全本,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八、相关文件
1、环评委托书;
2、****发改委:备案文件;
3、**市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容量核定表
九、听证权力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十、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0550-****069 0550-****169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市**大道人防大楼B****中心环保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