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人 | 名称:**** |
| 地址:**市桐汭大厦14楼 |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 地址:**市金茂财富公馆A座11楼 | |
| 项目名称 | **片区CX-03-13-1、CX-03-13-2地块项目(誉景园)外立面装饰工程(Ⅱ标段) |
| 项目编号 |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4月01日10时30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联合体牵头人)、******公司(联合体成员) |
| 地址:**省******广场25楼、**省****原区汝河路50号院1号楼6单元62号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肆仟叁佰壹拾叁万贰仟伍佰捌拾元壹角叁分(****2580.13元) | |
| 工期:36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100分 | |
| 项目负责人:陈富华 |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 证书编号:云153********00822、云**B(2024)****329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酒店有限公司整体维修项目-外立面维修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酒店有限公司整体维修项目-外立面维修 | |
| 其他:/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省****公司 |
| 地址:林****学院路交叉口**建筑总部大厦A座11层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肆仟叁佰壹拾贰万叁仟柒佰柒拾壹元捌角肆分(****3771.84元) | |
| 工期:36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99.99分 | |
| 项目负责人:张羽博 |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 证书编号:豫141********26251、豫**B(2023)****248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市天平大**立面改造项目施工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市天平大**立面改造项目施工 | |
| 其他:/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 |
| 地址:**省**市**县罗塘乡联和村后郢组 | |
| 投标报价:人民币肆仟叁佰壹拾叁万叁仟柒佰柒拾柒元玖角伍分(****3777.95元) | |
| 工期:360日历天 | |
| 质量标准:合格 | |
| 综合得分:99.99分 | |
| 项目负责人:张剑飞 | |
| 相关证书名称: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
| 证书编号:皖134********01972、皖**B(2019)****088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企业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 |
| 投标资格业绩:/ | |
| 企业业绩:******公司存储先进封测和模组制造项目EPC总承包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公司存储先进封测和模组制造项目EPC总承包 | |
| 其他:/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集团****公司、****公司、****公司,暂列金额计取了税金,清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2.****公司,因清单报价修改了暂列金额,清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3.泰杭****公司,因牵头人企业资质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4.****公司,因项目经理未提供评审相关资料,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5.****公司,因项目经理人脸识别不通过,清标不通过,否决其投标;6.****集团有限公司,因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书使用有效期过期,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 公示时间 | 2025年04月02日-2025年04月07日 |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卢工,联系电话:0563-****030;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0563-****982、136****9786。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市****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173。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标情况一览表.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