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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保护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晋环许可函[2018]39号)等相关规定,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时,应公开调试日期。现我公司将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日期予以公示,我公司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
项目名称:****水处理车间异味处理项目;
建设地点:**省****工业园区;
项目地理位置:**省****工业园区。
建设内容:采用碱洗+生物滤池技术对收集后废气净化处理,废气处理能力为40000m3/h;
调试日期:2024年12月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尚
联系电话:159****9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