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4-02 14:31
本项目为艾**西15亩地块招商项目,招商人为****。项目场地已具备招商条件,现进行公开招商。
2.1项目地点:**省**市。
2.2 标段划分:共划分 1 个标段;
2.3 租赁年限:10年(不含装修免租期);
2.4 装修免租期:6个月(不包含在租赁期内);
2.5 业态要求:
2.5.1本物业严禁经营会严重影响周边环境和居民生活的法律法规不允许的业态;
2.5.2本物业经营范围内严禁使用液化气罐;
2.5.3本物业严禁整体转租、转让、转借、调换等任何方式给予第三方使用。
2.6 招商范围:
本项目地块位于**区艾溪**路以东、保利艾**以南地块的临时地块。场内可利用区域面积约为15亩(以实际测量为准)。详见招商文件《用户需求书》。
2.7 招商底价:
2.7.1首期租金24892.65元/月。
2.7.2第1-3年租金不增长;第4-6年租金在第3年的租金标准基础上增长5%,第7-9年租金在第6年的租金标准基础上增长5%,第10年租金在第9年的租金标准基础上增长5%。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个体工商户或个人;
3.2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 信用中国 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3.4如投标人为个人的,物业投入使用前需办理相关匹配的营业执照,注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需与投标人为同一人,且在运营之前需签订三方补充协议。
注:如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或个人,资格条件3.2不作 信用中国 及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相关要求。
4.1 报名方式:
投标人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报名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提交至****成本合约部。地址:****红谷滩丰和中大道912号地铁大厦1617室。
4.2 报名时间:2025年4月2日~2025年4月9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4.3 招商文件免费领取。
5.1 开标时间:详见招商文件。标书代写
5.2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详见招商文件。标书代写
注:未按招商文件约定方式获取招商文件并登记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本公告在**轨道地产开发公众****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om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7.1 招商人:****
7.2 联系人及电话:罗女士 0791-****1110/191****9460(工作时间:09时~12时、14时~17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