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2.0批次/千人”定量检测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县新**水木华园**南门B25-6号门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16日13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5年农产品质量安全“2.0批次/千人”定量检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元
最高限价:250000.00元
采购需求: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及水产品定量监测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此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时间:2025年04月02日至2025年04月09日,每天上午0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省**县新**水木华园**南门B25-6号门市)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套
截止时间:2025年04月16日13点30分(**时间)标书代写
地点:****
时间:2025年04月16日13点30分(**时间)
地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投标单位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的复印件;供应商须同时具有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合格证书(CATL)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注
注:以上材料均需要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名 称:****
地 址:**市
联系方式:186****9688
名 称:****
地 址:**省**县新**水木华园**南门B25-6号门市
项目联系人:梁艺琦
电 话:024-****5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