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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要求,详细规划是对具体地块用途和开发建设强度等作出的实施性安排,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按照《******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规划许可及相关事项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未布局且符合单独选址类型并完成用地报批手续的,直接编制地块层次详细规划后出具规划条件并核发规划许可。
本次规划按照单独选址项目,编制地块层次详细规划。规划区位于**市双廊镇及上关镇西北部。规划用地面积为1.9923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