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
二、采购人地址:**市**区清溪路100号1205室;
三、采购人联系电话:0551—****2122;
四、采购项目名称:全省调解品牌推广专题栏目制作;
五、拟采购类型:服务;服务时间2025年5月-12月;
六、采购预算金额:10万元;
七、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是省内一家省级电视广播媒体,拥有全方位的电视广播**。1.有成熟调解节目制作经验。****广播电视台《家有好大事》栏目有八年以上调解节目制作经验,熟悉调解工作流程,节目策划、编辑经验较为丰富。2.具有一定影响力。****在省内、国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八、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九、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市**区龙图路666号;
十、专家论证意见(预算金额达400万元以上项目需提供,未达到400万元项目可不提供):无;
十一、专家名单、工作单位、职称:无;
十二、公示期限: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10日;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反映,****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地址:**市**西路238号;联系电话:0551-****0413)。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