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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文件的外封面、封口、封皮及目录标书代写
| 序号 |
内容 |
| 1 |
投标文件的外封面及封口标书代写 |
| 2 |
投标文件的封皮标书代写 |
| 3 |
投标文件的目录标书代写 |
二、资格证明材料
| 资格证明材料 |
|
| 1 |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适用) |
| 2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参加比选的无需提供) |
| 3 |
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参加比选的须提供) |
| 4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 |
| 5 |
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 6 |
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 |
| 7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三、符合性证明材料
| 序号 |
符合性证明材料审查内容 |
| 1 |
投标函 |
| 2 |
代理服务费声明函 |
| 3 |
代理机构关联单位的说明 |
| 4 |
代理机构承诺函 |
| 5 |
代理机构应为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登记的社会代理机构 |
四、其他材料
1.代理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除需要代理机构填报或有特殊说明外,均须按要求提供。
2.代理机构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对于给定格式的文件内容,必须按照给定的标准格式进行填报;对于没有给定标准格式的文件内容,可以由代理机构自行设计。代理机构在装订投标文件时,应严格按照本表中 投标文件装订顺序 进行装订。标书代写
3.投标文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文件中所附或所引用的材料不是中文时,应附中文译本,并加盖公章。标书代写
4. 资格证明材料 所列内容即为投标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比选。
5. 符合性证明材料 所列内容即为投标项目的符合性审查条件,有一项不符合要求,不能进入下一阶段比选。
6. 其他材料 为代理机构就比选文件要求的以及代理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相应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