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日,**县****公司提交办理**县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改造(****处理厂及配套附属设施工程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相关资料。
一、项目经办过程及概况
1.2024年6月11日,县****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通过了项目设计方案及指标;
2.2024年7月1日,****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通过了项目设计方案及指标;
3.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16日,我局对设计方案及指标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
4.批准的项目设计方案指标情况为:**项目总用地面积21701.9㎡;总建筑面积1979.62㎡;地上建筑面积(计容)1921.86㎡,地下建筑面积(不计容)35㎡;建筑物占地面积1288.33㎡,建筑密度5.94%;绿化用地面积10815.1㎡,绿地率49.8%;容积率0.092;道路用地面积及停车用地面积3448.81㎡,铺地面积285.40㎡;机动车停车位(地上)13个;
5.2023年3月31日,****发改局川投资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2303-510821-04-01-851894】FGOB-0128号),同意该项目建设; 2024年5月28日,****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
6.土地证明文件。已取得不动产权证(川2024**县不动产权第****569号),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212024A000166)。****执法局出具同意县****公司使用土地的证明文件;
7.城市配套费。已缴纳城市配套费, 校验码:qcyxyb;
8.人防工程。2025年3月13****办公室复核,该项目免收人防费用。
二、项目办证情况
项目建设地点:**县嘉川镇;建设规模:规划总建筑面积1979.62㎡;经县****研究中心初审,同意办理。
该项目办件资料齐备,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于2025年4月2日办结,办证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