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精神,为盘活存量闲置土地,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决定对以下2宗存量闲置土地进行收回收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收购范围
本次拟收回收购的五宗存量闲置土地,分别位于:1.**县水寨镇进城大道旁;2.水寨镇华兴北路,总面积为0.807109公顷,具体地块信息、面积及用途等(详见附件)。
二、申报条件与资料
(一)申报条件
本次申报收回收购的存量闲置土地,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企业无力或无意愿继续开发、已供应未动工的住宅用地和商服用地(优先);
2.进入司法或破产拍卖、变卖程序的土地;
3. 因低效用地再开发或基础设施建设等需要收回的土地;
4.其他符合收回收购条件的土地。
(二)申报资料
申报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
1.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2.土地开发利用情况说明;
3.土地抵押、查封情况说明(如有);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评估与定价
政府将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土地估价机构,对拟收回收购的地块进行土地市场价格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确定收地价格的重要依据。相较企业土地成本,将就低确定收地基础价格,并根据市场形势、合同履约情况等,集体决策确定基础价格下调幅度。
四、协商与公示
政府将与土地使用权人进行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将对收回收购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间(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7日),如有异议,可向相关部门提出书面材料。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按程序办理土地使用权收回收购手续。
五、联系方式
如有任何疑问或建议,联系电话:0753—****712,联系地址:****。
拟收回收购地块情况表
| 序号 | 所在区 | 土地坐落 | 电子监管号 | 土地使用权人 | 用地面积 | 土地用途 | 土地取得总价 | 土地取得途径 | 市场评估价格 | 收回收购价格 | 拟收回时间 |
| 1 | **县水寨镇 | **县水寨镇进城大道旁 | **** | **** | 0.534171 | 批发零售用地 | 1198 | 公开出让 | 2243.5182 | 1198 | 2025年10月31日前 |
| 2 | **县水寨镇 | 水寨镇华兴北路 | ****242017B00090 | **县****公司(水寨镇华兴北路原水泥仓) | 0.272938 | 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1145 | 公开出让 | 1533.9116 | 1145 | 2025年10月31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