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2024年“天府菜油”暨产油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将公开、公平、公正、规范选择一批服务能力强、具有与服务能力相匹配的设施设备、社会信誉良好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社、农业服务专业户、****公司、供销**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油菜生产农机作业社会化服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内容
(一)实施时间:2025年4月20日-2025年5月31日。
(二)作业环节:油菜机收环节。
(三)补助资金:油菜机械社会化作业服务面积9000亩,补助资金27万元。
(四)补助标准:油菜机收每亩补助30元。
(五)补助对象: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
(六)实施地点:**镇、**镇、小溪坝镇、重华镇、厚坝镇。
(七)质量标准:作业质量应符合双方约定质量标准,双方无约定时,应符合农业农村部相应部颁作业标准。
二、申报主体条件
(一)申报主体范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社、****公司、供销**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均可申报。
(二)申报主体条件
1.依法在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有工****银行账号。经营范围有农业农机等服务资质;
2.应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其他服务装备、配套设施及技术人员,有固定办公地点和机具存放场地,能够在约定时限内为项目区域油菜种植农户提供农业机械化作业服务;
3.没有恶意扰乱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市场价格的行为;
4.内部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机具登记台账和作业服务账目清楚;******社管理制度复印件、参与项目机具登记台账、社会化服务作业面积台账等佐证资料。
5.在农业服务领域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6.大型农机具要符合农机安全规范,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应当在农机安全监理机构申请注册登记,领取号牌、行驶证,农机驾驶员要持证上岗;
7.申报主体的每台移动作业机具必须安装与农机作业远程信息化监测系统相匹配的监测设备。
符合以上条件的社会化服务实施主体均可确定为中选单位。
三、应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鲜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
3、提供社员清单、办公场所照片;
4、提供**社管理制度复印件、参与项目机具登记台账、社会化服务作业面积台账等佐证资料;
5、******社征信证明;
6、需提供参与项目机具行驶证、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7、提供参与项目机具远程终端号清单;
8、计划服务地点和面积(初步意向,便于任务分配)。
四、评定方式
本次遴选由****党办在局评审专家库抽取专家,在党办的监督下进行评审。
五、报名时间、遴选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一)报名时间:2025年4月10日**时间17:00时止。
(二)报名地点:********中心(**市大鹏路党政综合办公大楼108室)。
(三)遴选时间:2025年4月11日上午10.00点。
(四)遴选地点:****206会议室室
(五)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曾女士 办公电话:****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