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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电信甘【2025】15号文件要求,****广场营业厅房屋租赁结果的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租赁需求情况
****公司自2023年4月份租赁位于**县****广场一层A11、A12号商铺 ****广场电信营业厅,面积173.04平米,该商铺房屋租赁合同已超期,申请续租,租赁时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租赁地点位于繁华地段的商业综合体一楼,人流量密集,有较强的客流吸引力。
二、****小组组成情况
小组成员:****公司副总经理)
****办公室主任)
崔天佩(**渠道承包人)
三、租赁对象核查结果情况
租赁对象对不涉及员工或其亲属
四、价值评估依据
为加强业务发展,提升电信品牌宣传与业务推广力度,更好的服务客户需在**县****营业厅,而福门城市贯彻位于**县**新区繁华地段,地理位置优越,人流量密集,且房租不高于周围房价。
五、拟租赁标的定价、租赁期限、租赁地点、租赁面积等情况
1、定价:90元/平方米,免租金2个月,实收年租金155736元。
2、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地点:靖县****广场一层
4、面积:173.04平米
六、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或意见,可通过来电、邮件等形式具名反映问题。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电话:153****7512
邮箱:****@chinatel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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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