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县域龙岸镇高安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榕山村等5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高安村等10个村土地开垦项目管护、土壤培肥询比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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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县域龙岸镇**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榕山村等5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村等10个村土地开垦项目管护、土壤培肥询比采购公告发布时间: 2025-04-02

**县县域龙岸镇**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榕山村等5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村等10个村土地开垦项目管护、土壤培肥采购,请有意向的单位参与报价,询价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1.采购项目:**县县域龙岸镇**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榕山村等5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村等10个村土地开垦项目管护、土壤培肥。

2.项目地点:土地综合整治部分为龙岸镇**村、榕山村等5个村(分别为榕山村、三灵村、八联村、**村、龙岸社区),土地开垦部分为**村等10个村(分别为**村、八联村、榕山村、**村、龙岸社区、珠江村、龙平村、**村、物化村、北源村)。

3.采购内容:暂定**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管护面积约1100.00亩、榕山村等5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管护面积约1040.45亩、**村等10个村土地开垦项目管护面积约156.00亩(最终均以实际入库面积为准,如中途因征地等原因无法耕种的,以核减后的面积为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涉及的基础设施管护、农作物种植管护、土壤培肥等工作内容。

4.采购项目暂定总价为****092.80元。

5.实施期限:3年(最终以移交给罗城县、镇政府或业主的时间为准,最长不超过3年),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4月。

二、报价形式

1.报价人(以下简称“乙方”)按询价方(以下简称“甲方”)的询价要求报价。

2.报价方式:采用系数报价,本项目有效报价范围为:15%≤B≤30%(B为下浮系数(%)),超过有效报价范围的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最终以下浮系数(B)最高的报价人为成交供方。

3.甲方视为乙方在对项目情况全面了解、考虑了全部的风险因素基础上报价,经甲方接受乙方的报价后,除协议另有约定外价格不得作任何调整。

4.乙方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工作所涉及的耙田、种子、肥料、农药、播种、施肥、病虫草害防治、收割、人工费、保险费、相关材料费、电费、设备维护维修、试验检验、验收、赶工费、夜间施工增加费、高温津贴、利润、税金等相关一切费用。除双方特别约定外,甲方无需另行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三、报价人责任

1.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文件、设计文件等相关要求实施。

2.质量标准:合格。管护过程中须服从我司、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对人员进行的管理,各工序应严格按我司技术交底内容、设计图纸及本工程相关管护要求进行。现场种植及管护人员须满足现场要求,须严格把控种植、管护质量,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种植、管护不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本项目管护、土壤培肥工作包括:基础设施管护及种植管护、土壤培肥、油菜种子撒播等。

3.1 基础设施管护及种植管护:(1****泵站、道路、管道、沟渠、桥、涵、闸、配电设施的完好,能够正常使用。(2)每个地块均不得撂荒。其中,**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榕山村等5个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每年至少种植一季水稻、马蹄、莲藕、茨菇等水生作物,且须通过****规划局验收。

3.2 土壤培肥:商品有机肥须按设计规定的每亩、每年、每次施用量施用。包括商品有机肥的购买、撒播,油菜种子撒播等。乙方供应的农药、种子、肥料等应为符合甲方及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产品,按要求提供如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等资料。如出现不合格现象,由乙方承担相关所有损失及费用。

3.3 乙方应确保农田土壤肥力持续优化,采用科学方法进行病虫害防治,维持农田生态环境健康。

4.乙方作业若需农用机械种植或收割时,其****管理部门挂牌登记备案记录,拟派现场作业的农业机械驾驶员须具有由农机监理机构核发的相关农业机械驾驶证。

5.在双方协议履行过程中,因乙方使用不当导致农田配套设施损坏须由乙方负责维修。

6.乙方应积极配合接受管护过程中各监督单位的监督检查并负责相关整改工作。

7.种植管护收益归乙方所有,乙方在双方约定管护期内自负盈亏。

四、询价人责任

1.及时向乙方提供项目技术资料及相关政策信息。

2.按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费用。

五、履约担保

乙方须在双方协议签订后以方式(2)提供履约担保:

(1)向甲方提供双方签订协议总价10%的履约保函;

(2)向甲方提供双方签订协议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甲方每期支付给乙方进度款时,按甲方确认进度款的10%逐次暂扣,直至累计金额达到总价的10%为止。三年的管护工作全部完成后,甲方将项目所属地块全部****政府且甲方与业主办理完结算手续后,扣除如罚款、违约金等相关应扣费用后一次性无息退还乙方)。

六、款项支付

1.预付款:无。

2.进度款,按完成节点支付。

2.1 种植管护费,按年计取,每年分四次支付。在乙方完成当年第一季种植工作且农作物生长至约30cm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支付当年种植管护费用的35%(扣除10%履约保证金,实付25%);在乙方完成当年第一季农作物收割后,经甲方确认后,甲方支付至当年种植管护费用的60%(扣除10%履约保证金,实付50%);在乙方完成当年第二季种植工作且农作物生长至约30cm时,经甲方确认后,甲方支付至当年种植管护费用的80%(扣除10%履约保证金,实付70%);在乙方完成当年第二季农作物收割且经甲方确认后,甲方支付至当年种植管护费用的100%(扣除10%履约保证金,实付90%)。

2.2 油菜种子撒播费。在乙方播种油菜生长至约30cm时,经甲方确认后,支付当年油菜种子撒播费的100%(扣除10%履约保证金,实付90%)。

2.3 商品有机肥费用。乙方在完成当年商品有机肥撒播工作后,商品有机肥的单价经审计单位审定,施用量经业主认可且经甲方确认后的15天内,甲方按确认价支付当年有机肥费用的85%支付(扣除10%的履约保证金,实际支付75%);乙方在完成当年管护工作后,甲方支付至当年有机肥费用的95%(扣除10%的履约保证金,实际支付85%),余下5%在三年管护工作结束、甲方与业主办理完结算手续后支付。有机肥进度款的付款时间以审计单位审定时间、业主认可时间、完成全年(按12个月计)撒播商品有机肥的时间中后发生的为准。

3.付款方式:银行转账。

4.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向甲方开具足额、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根据国家税务相关规定,属于免税项目的,乙方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乙方对其出具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因乙方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税务部门及甲方要求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拒收并退回乙方,乙方应及时更换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收到发票后按双方签订协议约定付款,若乙方未及时提供相应足额且符合要求的发票,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商品有机肥费用在甲方付款前,乙方另须向甲方提供原始发货单据、出入库单、装卸货照片以及每个地块的施肥前、施肥中、施肥后的照片等影像资料。

七、结算方式

三年的管护工作全部完成后,甲方将项目所属地块全部****政府且甲方与业主办理完结算手续后,甲方在45天内无息付清余款。最终结算价格以业主委托或县财政委托的审计单位审定的最终结算价为依据,即双方最终结算价= 第三方审计单位审定的对应项目结算价款(管护费以甲方提供工程量清单的暂定单价为计算依据)×(1-B)-其他相关费用。

八、报价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能按甲方采购清单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具有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九、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要求标书代写

1.截止时间:2025年4月7日12时00分(**时间,若有变化另行通知)。标书代写

2.收件地址:**市**区小港路124号****。

3报价书的组成:参照附件报价文件格式。

4.报价文件装袋密封,外包装封面格式参照附件报价文件首页,并在封口处盖密封章。

5.报价文件数量:纸质版一份。

注:报价人应在报价文件提交起止时间内,将密封报价文件采用快递或直接送至我司,逾期送达或未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十、公告期限

自本询比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7天。

十一、报价文件获取及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

公司地址:**市**区小港路124号;

联系人:杜东哲;

电话:135****9578。

十二、附件

1.工程量清单;

2.报价文件。

附件1.工程量清单.xlsx

附件2.报价文件.docx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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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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