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监控系统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智能监控系统升级项目(项目编号:****)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4月23日14点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智能监控系统升级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 483,36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 483,360.00元。
采购需求:
| 包号 |
品目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01 |
01-1 |
教师摄像机 |
122台 |
国产 |
| 01-2 |
存储服务器 |
2台 |
国产 |
|
| 01-3 |
硬盘 |
10块 |
国产 |
|
| 01-4 |
管理服务器 |
1台 |
国产 |
|
| 01-5 |
原有监控综合管理平台升级 |
1套 |
国产 |
本采购内容为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15 日内,原有监控综合管理平台升级合同签订后 45 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4月2日08时30分至2025年4月10日17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现场领取或电子邮件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时间:2025年4月23日14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区黄**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要求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标书代写
二、适用于邮件领取方式
发送邮件包含以下材料扫描件至****@126.com: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电子版(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报名信息表(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移动电话)。标书代写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沈辽西路111号
联系方式:024-****46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黄**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联系方式:024-****3737
邮箱地址:****@126.com
开户行:光大银行****支行
账户名称:****
账号:758********242****0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少伟、郭晓川、张田田、尚彬、刘金霞、刘娟娟
电话:024-****3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