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5-04-02】
莒**城乡供水特许经营权项目招标公告
莒**城乡供水特许经营权项目已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单位。
1.项目概况:莒**城乡供水特许经营权项目;
2.项目地点:莒**;
3.预算金额(最低限价)人民币:46881.26万元;
4.服务期限:本项目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我国境内依法注册,可以经营水**管理或供水或自来水的生产与供应等相关内容。拥有完备的项目团队,具备相应的管理和运营能力;(2)有投融资能力。
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可参与投标报价评审。
1.获取招标文件日期:2025年4月3日8时30分至2025年4月10日17时3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过时不予受理。
2.方式: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投标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市公共**交易网后下载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3.潜在投标申请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于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使****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按要求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具体操作详见“****交易中心有关不见面开标操作规程”。标书代写
5.根据临公管办【2023】3号文要求,投标单位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免缴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应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缔约责任。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投标截止日期:2025年4月24日9:00时,过时作废。
地点:****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
2.开标日期:2025年4月24日9:00时。
地点:****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
3.逾期送达(上传)或者未送达(上传)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等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单位:****
地址:**市莒**隆山北路122号(****)
联系人:主主任
联系方式:0539-****123
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兰****中心B04座1410室
联系人:艾工
电话:176****7667
日期: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