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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双减”政策,进一步加强全县民办教育机构监管,督促民办教育机构切实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质量,持续提升全县民办教育发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等相关法规及文件精神,按照《****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各民办教育机构自查,县教育局联合消防救援、市场监管“双随机”抽查,通过实地查看、师生座谈、资料核查等形式对全县5****幼儿园和28家校外培训机构党的建设、培训材料、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资金监管与风险防控等方面情况进行了年检,现将年检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期7天,公示时间自2025年4月1日至4月7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及时与****联系,联系电话:0936-****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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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