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7日-2024年4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行政许可科
联系电话:0572-****471 传真:0572-****072
通讯地址:**县武康镇千秋东街1****中心综合窗口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个人)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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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000套软体微压氧仓项目
**省**市**县雷甸镇临杭产业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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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企业发展需要,****拟投资1800万元,租赁****公司4000平方米工业厂房组织生产,购置自动裁床、缝纫机、高频机等设备,形成年产10000套软体微压氧舱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已由德****委员会出具项目备案通知书,备案文号为2405-330521-07-02-5287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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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承诺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至**县****公司处理,达标排放。
熔合废气、热封废气、木切割废气:无组织排放
一般固废:设置一般废物仓库,定期出售或清运。
危险固废:设置危废仓库,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噪声:空压机、风机安装减振片、设置隔声罩等措施进行减振降噪;生产时关闭车间门窗;平时加强设备的管理维护,减少人为噪声的产生;物料及产品的运输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夜间不得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