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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4-02 17:25:00
根据《广****运输厅等13部门关于印发自治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桂交规[2023〕10号)精神,为深入治理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督促各货物装载源头单位严格落实货运车辆合法装载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自行严把货物装载关、车辆称重关、车辆出场(站)关,确保出场(站)车辆无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从源头上有效遏制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现将**县内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名单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对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积极举报。
举报电话:0773-****935
附件:**县2025年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名单
**县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
****办公室(代章)
2025年4月 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