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4月3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四川-巴中-南江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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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文 号: 有效性:
****公示公告
2025-04-03
有效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3日-2025年4月10日。

电 话:0827-****644

通讯地址:****中心****环境局窗口

邮 编:6366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1

**县X111樵洛路(团结乡至**段)改建工程

**县团结乡、**镇

****

**省祥龙****公司

本项目路线全长10.174km,原有道路为四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15km/h,路基宽度为4.5m,路面为水泥混凝土。本次改(扩)建道路采用三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30km/h,路基宽度7.5m。其中:桥梁30m/1座,涵洞529m/49道,平面交叉10处,路面为沥青混凝土。局部困难路段仍采用原四级公路标准。

起点位于团结乡漫水桥桥头,终点止于**镇与G244平交。

场镇段(K0+000~K1+445),K6+535~K8+535、K9+684~K9+884路段仅对路面进行修复,整治路边两侧排水沟,未进行扩宽。K8+535~K9+684不进行任何施工。

一、施工期

(一)生态保护

1、工程临时占地应优先选择荒地,施工期临时设施用地选择在项目征地范围内,凡因项目施工破坏植被而裸露的土地(包括路界内外)均应在施工结束后立即整治利用,恢复植被。

2、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禁止施工人员破坏周边动植物生境。

3、项目施工期水土流失防治将以植物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永久措施与临时防护措施相结合,并把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措施纳入水土流失防治体系中,建立完整有效的水土保持防护体系。

(二)大气

施工扬尘:路基施工时,应及分层压实,并注意洒水降尘,对施工便道及未铺装的道路非雨天必须经常洒水,以减少粉尘污染;项目施工期所需原辅料、废弃土石方等转运过程应合理选择运输路线、运输时间,避免穿行人员和车辆出行高峰路段和高峰时间;砂石堆放场原则上不得露天堆放,如不得不敞开堆放,应对其进行洒水,提高表面含水率。弃土场废弃土石方堆置过程中应对扬尘进行喷雾降尘处理,并对未及时复绿的区域进行防尘网或塑料布遮蔽;拌和站原料堆场扬尘主要采用堆场密闭(封闭式堆棚)+洒水降尘进行治理后达标排放;拌和站主楼及搅拌机均密闭运行,粉尘逸散至除尘设施及外环境的总量较少,少量粉尘经袋式除尘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混凝土拌和站有组织排气孔及场界应满足《**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864-2021)中“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排放限值要求。

(三)废水

1、施工废水:项目施工废水主要为机械设备及场地的冲洗废水、养护废水、桥梁预制场地面冲刷雨水。临时施工场地设置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废水全部回用。禁止在水体中清洗机械,禁止将弃渣倾倒入附近水体。

2、生活污水:本项目施工人员住宿租用周边民房,生活废水依托项目租用民房既有设施进行预处理,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

(四)噪声

施工单位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尽量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振动较大的固定机械设备应加装减振机座;施工期运输物料的车辆在经过居民点路段时禁止鸣笛;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将建筑施工环境噪声危害降到最低程度;加强对居民点及敏感路段的施工管理,合理制定施工计划。

(五)固废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废弃土石方、施工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1、废弃土石方:本项目全线挖方33377m3,填方9718m3,弃方23659m3。项目规划建设一座设计容量为5.5万m3的弃土场,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弃土石方应集中堆放在拟设置的弃土场内,并做好弃土场的截排水工程及植物防护措施,减少弃土场产生的水土流失。

2、施工垃圾:木材、钢材等可回收利用部分进行分类回收利用或外售,其余不可利用部分集中转运至**县相关主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点进行处置。原有路面材料经处理后作为项目基层筑路材料利用。

3、生活垃圾:本项目施工人员租住附近居民房屋,施工期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区域垃圾收集点交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施工期应严格禁止废弃土石方和建筑废料占用项目区域外道路、河道及林地,不得以任何形式或途径向周边河道和林地倾倒建筑垃圾和土方。建设期间禁止在场地及其周边露天焚烧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少量隔油池浮油等收集后定期交由有相关资质和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

二、营运期

(一)生态保护:1、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禁止附近居民捕猎野生动物;加强对巡护人员保护教育工作,同时在这些动物可能跨越道路的通道处,设立减速、禁止鸣笛等标牌,以减小道路运营对动物迁移的阻隔作用,防止在动物跨公路迁移过程中车辆碾压及撞击野生动物的事件发生;实施严格监管监控,避免造成外来生物入侵。2、强化野生植物和动物栖息地保护管理,加强植物检疫,防止外来病虫害危害保护区植物**和栖息地环境。

(二)废水:项目道路部分路面和路基应设置完善的截排水系统,加强排水设施的管理,维持经常性的巡查和养护,要及时修复被毁坏的排水设施;加强道路运输管理,禁止漏油的货车和超载车上路,以防止道路上车辆漏油和货物洒落在道路上,造成沿线地面水体污染和安全事故隐患;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防止对沿线地表水环境造成污染和影响。

(三)废气:加强项目两侧绿化建设;加强运输管理,运送易洒落及颗粒物品的车辆应密闭或车厢须加盖篷布;营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对路面进行清扫,以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禁止尾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机动车通行。

(四)噪声:在规划交通设施邻近区域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应当采取间隔必要的距离、传声途径噪声削减等有效措施;加强路面保养,维持路面平整,避免路况不佳造成车辆颠簸增大噪声;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设置禁鸣标志。

(五)固体废物:针对沿线司乘人员随意丢弃的垃圾,尤其是跨河桥梁段应加强垃圾的清理和收集,并送往**镇、坪河镇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点,最****运输处置。

(六)环境风险:设置限速、禁止超车等警示标志;在雨季等易发生山洪泥石流的天气状况下,应禁止危险品运输车辆进入;在跨河路段处设置明显的标志;******部门颁发的三张证书,危险品车辆应配备危险品标志。为减少对饮用水源的影响,项目位于二级引水水源路段仅进行原路路面修复,不进行扩宽。同时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危险品收集池,收集的危险品交由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清运处置。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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