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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5年4月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3日-2025年4月1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地址:**县赵镇迎宾大道388****环境局法规与审批科
联系电话:028-****1292 ;传真:028-****1160;邮编:610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1 | ****公司****医院项目 | **省**市**县赵镇观岭大道555号附1号15栋505号 | **** | ******公司 | 本项目服务项目包括动物常见疾病预防、常规化验、动物诊疗、绝育、骨科手术以及胸腔、腹腔及颅腔手术,不涉及宠物寄养和托管服务,不涉及传染病诊治,不涉及人畜共生病治疗项目及转移治疗流程,不涉及宠物美容服务。项目建成后,预计住院室最大容纳宠物40只、最大接诊量25只/d、最大手术台数500台/年。 | 项目2025年3月27日在**县公众信息网进行受理公示,无反馈意见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