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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年04月03日
根据国务院令第682号《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和“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2017]4号文****环境保护部的有关要求,现将****废旧铅蓄电池、废旧电器零部件、废旧活性炭、废弃包装仓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废旧铅蓄电池、废旧电器零部件、废旧活性炭、废弃包装仓储项目。
建设地点:****经济开发区**工业园西来峰项目区,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为E:106°54'10.66",N:39°22'3.28"。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本项目**600m2仓库1座,尺寸为20m×30m。库房内划分贮存区、破损区、泄漏液收集池区。设计废旧铅酸蓄电池仓储存量为20000 吨/年,单次最大储存量为10吨,单次仓储时间不超过60天。不对危险废物进行转移运输和处理处置。项目开工时间为:2021年5月,2022年5月建设完成。建设****生态环境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发证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
公示时间: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5月6日。
联系人:崔总
联系电话:139****6615
公示期间,对上述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真实署名,单位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