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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环境局**分局拟对****1.2万吨废铜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3日-2025年4月10日(5个工作日)。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 | 1.2万吨废铜渣综合利用项目 | ****开发区****园区 | ******公司 | 该项目位于****开发区****园区,扩建项目。利用现有厂房及场地1500平方米进行年综合利用1.2万吨废铜渣。生产工艺:熔炼铜渣-破碎-筛分-加热熔化-注入模具-成品。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环保投资26万元。 | 废水:项目不涉及新增废水排放。 废气:破碎机、磁选筛分机上方设置废气收集管道,破碎机出料口与磁选筛分机密闭连接,磁选筛分机出料口与螺旋进料机料斗密闭连接,废气经收集后,采用一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电熔炉上方设置集气罩,螺旋投料、熔化废气收集后,采用一套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噪声:高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减振措施。 固废:磁选废料、铜渣废料、除尘器收尘、废除尘袋在一般固废暂存处暂存后外售;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二、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
联系电话:0371—****0017
通讯地址:****原西路20****中心(二楼生态环境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