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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市**** | 成文日期: | 2025-04-03 |
| 名称: | 关于征求延续实施**县城市规划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意见的公告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4-03 | |
| 主题词: | |||
自2020年8月1日《****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城市规划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南府办〔2020〕12号)施行以来,整体实施情况良好,为我县城市规划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提供了依据。现拟**有效期继续实施该标准,建议延期实施5年。现向全县人民和社会各界广泛征求对延续实施《**县城市规划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意见。
一、公示时间:2025年4月3日——2025年5月2日,共30天
二、公示方式和地点:
1、****政府网站http://www.****.cn/
三、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建议的,可通过书面或网上留言等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建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延续实施《**县城市规划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修改的参考;
四、联系部门及电话
**县三****服务中心17******局 电话:****800,邮编:513300
****
2025年4月3日
附件:****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城市规划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费标准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