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叙州区2025年涉水工程水生生物保护鱼类增殖放流项目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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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拟对**市**区2025年涉水工程水生生物保护鱼类增殖放流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市**区2025年涉水工程水生生物保护鱼类增殖放流项目。

3.采购人:****。

4.采购代理机构:****。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涉水工程鱼类增殖放流资金;采购预算:157.38万元。其中,第一包:39.6万元;第二包:117.78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1.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国长江保护法》等相关法规和中央关于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政策,进一步推进长江水生生物养护暨长江鲟拯救行动,顺利落实和实施我区涉水工程鱼类增殖放流补救措施项目,为逐步恢复长江天然水域渔业**和保护生态环境取得更大成效,****拟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相应数量的供应商(每包各1名),为5个涉水工程项目提供放流鱼类苗种(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2.本项目共计2个包。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招投标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第一包

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4.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①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②供应商需在农业农村部公布的《珍稀濒危水生动物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名单》内,且放流物种包含长江鲟;③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

注:本包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第二包

1.《****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相关规定(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出具即可)。

4.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意成员提供即可):①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②供应商需在农业农村部公布的《珍稀濒危水生动物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名单》内,且放流物种包含胭脂鱼、岩原鲤、长薄鳅;③供应商需具备有效的《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④供应商需在省级及以上水产主管部门公布的水生经济物种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名单内,且放流物种包含长吻鮠、白甲。

5.本包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条件:

联合体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同时,联合****公司、****公司、控股公司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参照《关于在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被列入相关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不得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5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 17:00(**时间)在**市**区**新区**央35栋4层****办公室(由林工团队观光电梯直达)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包(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交以下资料:

1、现场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备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网络(远程)获取。请将以下报名资料盖章后扫描上传至邮箱:****@qq.com。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采购事宜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及收款二维码详见附件。标书代写

3、有关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招投标网上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4月14日14:30(**时间)。标书代写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或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4月14日14:30(**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

十一、磋商地点:**市**区**新区**央35栋4楼****。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

通讯地址:柏溪街道长江路360号

联 系 人:甘先生

联系电话:138****8418

采购代理机构:****

通讯地址:**市**区**新区**央35栋4楼(林工团队观光电梯直达)

联 系 人:李成秀

联系电话:0831-****666 150****8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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