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报告书项目5个工作日,报告表项目2个工作日。
公示日期:2025年4月3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告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431--****5558****环境局****分局审批科)
通讯地址:****中心二楼
邮 编:130400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报告表 | ****建设项目 | ****加油站西100米 | **** | **省****公司 | 项目总投资为200万元,项目厂区占地面积 20000㎡,**碎石加工车间一座及相应辅助设施,预计投产后年加工各种规格碎石合计约为50000m3。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 1、废气 项目废气主要为碎石加工过程产生的粉尘以及车辆装卸,物料堆存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其中碎石加工过程产生的粉尘主要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项目污染排放限值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物料堆存、车辆装卸等产生的粉尘通过遮盖和洒水抑尘等措施,厂界无组织粉尘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表中限值要求。 2、废水 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不外排;厂区内抑尘水自然蒸发。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做减振、隔声处理,加强设备维护,可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4类标准要求。 4、固废 生活垃圾、废布袋定期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除尘灰卖与其他建筑企业作为原料;生产车间内沉降粉尘收集后外售其他建筑企业作为原料使用。 公众参与: 相关部门意见: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