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管局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03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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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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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管局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

县城管局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项目

二、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经济开发区**东路与护城河路交叉口西200m。

中标(成交)金额:结算金额=实际完成数量×基准价×成交费率。

三、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档案数量

中标金额

服务时间

县城管局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实际完成数量×基准价×成交费率

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3个月内完成本项目

四、评审及监督人员名单

****纪委、机关督查室、市容秩序科、文创办相关负责同志参加。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县店埠镇**西路18号****,联系电话:0551-****4363。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

地址:**省**市**县店埠镇**西路18号

联系方式:0551-****4363

九、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县城管局档案整理及数字化服务项目中标(成交)通知书已印发,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办公室)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

2025年4月3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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