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2025年电梯安全监督抽查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供货竞争。
一、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电梯安全监督抽查项目;
(二)采购预算:最高预算金额999251.00元;
(三)报价方式:总价报价;
(四)采购方式:****监管局网站公开招标;
(五)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
(六)推荐候选人名单和满足开标条件的数量:该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数量设置为1名,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设置为 2 名。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委员会依据中标候选人的数量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由采购人按顺序对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并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未确认的中标候选人为替补候选人,如果中标人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按顺序重新确认替补候选人为中标人,****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标书代写
该项目满足开标条件的投标文件数量设置为不少于 3 家。开标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数量或经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后投标文件数量不能满足开标条件的,将予以废标。标书代写
二、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备市场监督管理核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电梯定期检验TD1、电梯监督检验TJ1),且证书在有效期内,需****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格式自拟)。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重大违法记录(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计算),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7.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标书代写
8.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违法分包和转包。
三、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小组(以下简称“评价小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标书代写
符合性审查。评价小组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
评价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价小组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采购项目技术、服务要求
(一)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1.抽查电梯及数量
**辖区内1091台电梯,其中曳引驱动乘客、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共1056台;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共35台。
2.抽查时间要求
电梯监督抽查工作应于2025年9月30日之前完成。
3.检验项目
供应商按照表1及表2的项目对电梯进行监督抽查。
表1 曳引驱动乘客及载货电梯(含防爆)监督抽查项目
| 序号 |
检查项目 |
| 1 |
使用管理 |
1.1使用登记证 |
| 1.2.1岗位责任安全管理制度 |
| 1.2.2应急救援安全管理制度 |
| 1.2.3专用钥匙安全管理制度 |
| 1.2.4制定《电梯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
| 1.3救援预案和演练记录 |
| 1.4配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 |
| 1.5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执行情况 |
| 2 |
维护保养 |
2.1维保合同 |
| 2.2维保记录 |
| 2.3机房、井道、轿顶等环境安全 |
| 3 |
轿厢环境 |
3.1轿厢环境安全 |
| 3.2.1检验标志 |
| 3.2.2警示标志 |
| 3.2.3安全注意事项 |
| 3.2.4服务、投诉、救援电话 |
| 3.3装修情况 |
| 4 |
应急装置 |
4.1紧急照明 |
| 4.2紧急报警 |
| 5 |
门的锁紧 |
5.1锁紧型式 |
| 5.2锁紧元件啮合深度 |
| 5.3电气安全装置 |
| 5.4轿门门锁装置 |
| 6 |
紧急开锁装置 |
6.1紧急开锁装置的设置 |
| 6.2门闭合时门锁未保持在开锁位置 |
| 7 |
门间隙 |
7.1门扇间隙 |
| 7.2沿开启方向的间隙 |
| 8 |
门的闭合 |
8.1机电联锁 |
| 8.2电气安全装置 |
| 9 |
门再开启保护装置 |
9.1门再开启保护装置 |
| 10 |
门的试验 |
10.1门旁路装置 |
| 10.2门回路监测装置 |
| 11 |
轿厢与井道壁的间距 |
11.1轿厢与井道壁的间距 |
| 12 |
电气安全装置 |
12.1电气安全装置有效性 |
| 13 |
对重安全 |
13.1对重块固定 |
| 13.2识别对重块数量的措施 |
| 13.3对重块完好 |
| 14 |
非金属材质反绳轮 |
14.1轮及轮轴偏转、固**构变形 |
| 15 |
钢丝绳 |
15.1变形 |
| 15.2断丝 |
| 15.3磨损 |
| 15.4锈蚀 |
| 16 |
缓冲器 |
16.1缓冲器的固定和完好 |
| 17 |
驱动主机 |
17.1工作状况 |
| 17.2轮槽缺损或不正常磨损 |
| 17.3手动紧急操作装置 |
| 18 |
制动器 |
18.1制动器机械部件至少分两组设置(统计项是/否) |
| 18.2制动器动作情况 |
| 18.3制动器状态监测功能 |
| 18.4轿厢空载上行制动 |
| 18.5鼓式制动器拆解保养 |
| 19 |
应急救援试验 |
19.1救援程序 |
| 19.2救援通道 |
| 19.3救援操作 |
| 20 |
运行试验 |
20.1空载运行状况 |
| 21 |
轿厢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 |
21.1轿厢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 |
| 22 |
噪声测试 |
22.1机房噪声 |
| 22.2轿厢内噪声 |
| 22.3开关门噪声 |
| 22.4无机房电梯层门处噪声 |
| 23 |
防爆电气部件(防爆电梯填写) |
23.1部件铭牌及防爆合格证有效期 |
| 23.2外观情况 |
| 23.3本质安全标志及“断电后开盖”警告标志 |
| 24 |
严重事故隐患情形 |
A 未取得许可生产、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或者达到报废条件,继续使用的电梯 |
| B未经监督检验或者经检验、检测不合格,继续使用的电梯; |
| C 安全保护装置缺失或者失灵,继续使用的电梯(乘客与载货电梯门锁安全回路被短接、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失效等); |
| D 发生过事故或者有明显故障,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使用的电梯 |
| E 超过规定参数、使用范围使用的电梯; |
| F 其他危及人身安全需要停止使用的情形(使用无维护保养的电梯,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等) |
表2 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检验项目
| 序号 |
检查项目 |
| 1 |
使用管理 |
1.1使用登记证 |
| 1.2.1岗位责任安全管理制度 |
| 1.2.2应急救援安全管理制度 |
| 1.2.3制定《电梯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
| 1.3救援预案和演练记录 |
| 1.4配备安全总监和安全员 |
| 1.5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执行情况 |
| 2 |
维护保养 |
2.1维保合同 |
| 2.2维保记录 |
| 3 |
紧急停止装置 |
3.1紧急停止装置的设置 |
| 3.2紧急停止装置的标识 |
| 3.3动作可靠性 |
| 4 |
围裙板与梯级、踏板间隙 |
4.1围裙板与梯级、踏板间隙 |
| 5 |
围裙板防夹装置 |
5.1围裙板防夹装置的设置 |
| 6 |
梳齿与梳齿板 |
6.1有无缺损 |
| 6.2啮合深度与间隙 |
| 7 |
防护挡板 |
7.1防护挡板的设置 |
| 7.2防护挡板的固定 |
| 7.3防护挡板的尺寸 |
| 8 |
出入口防护 |
8.1出入口防护的设置 |
| 8.2出入口防护的尺寸 |
| 9 |
扶手防爬、阻挡、滑行设置 |
9.1防爬 |
| 9.2阻挡 |
| 9.3防滑 |
| 10 |
保护装置 |
10.1扶手带入口保护 |
| 10.2梳齿板保护 |
| 10.3驱动装置与转向装置之间距离伸缩保护 |
| 11 |
空载制停距离 |
11.1空载制停距离 |
| 12 |
扶手装置 |
12.1扶手带完好 |
| 12.2扶手带的运行速度偏差 |
| 12.3扶手带外缘距离 |
| 13 |
检修盖板与楼层板 |
13.1检修盖板、楼层板的安装和固定 |
| 13.2电气安全装置的有效性 |
| 14 |
运行试验 |
14.1运行试验 |
| 15 |
铭牌与标志 |
15.1产品铭牌 |
| 15.2安全乘用图形标志 |
| 16 |
严重事故隐患情形 |
A 未取得许可生产、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或者达到报废条件,继续使用的电梯 |
| B未经监督检验或者经检验、检测不合格,继续使用的电梯; |
| C 安全保护装置缺失或者失灵,继续使用的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紧急停止开关缺失或失效;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扶手带外缘与任何障碍物之间距离小于400mm时,未按要求装设防护挡板等); |
| D 发生过事故或者有明显故障,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使用的电梯; |
| E 超过规定参数、使用范围使用的电梯; |
| F 其他危及人身安全需要停止使用的情形(使用无维护保养的电梯;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等) |
(二)相关技术和服务要求
1.中标人应该按合同要求完成抽查量(含电梯类别、电梯数量、指标等)。
2.中标人出具的电梯监督抽查报告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
3.中标人在完成全部监督抽查现场任务后,应编制并提交反映本年度监督抽查情况的电梯安全监督抽查质量分析报告,该报告应能反映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并为特种设备监管提供技术支撑。
4.人员资格要求:投标人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的检验师资格。投标人派出的检验人员****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电梯),并不少于6人。【投标人需提供上述人员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复印件及在本单位参保的证明材料,要求为2024年10月至今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
5.投标人应制定应急服务响应预案,为采购人提供便利高效、快速便捷的应急服务。
6.投标人须提供证件齐全且经国家法定部门检验合格的小型汽车作为抽查车辆,小型汽车可为自有或租赁。
7.监督抽查机构按如下规定出具相关文书:
(1)在监督抽查中发现电梯存在不符合项目的,应当现场向电梯使用单位出具《监督抽查不符合项目通知书》,责令相关责任单位整改,并由使用管理单位、维护保养单位和检验机构三方签字确认,最终负责对整改结果进行确认。
(2)发现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建议停用特种设备,拍照或录像记录现场情况,并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出具《严重事故隐患和重大问题报告单》报告采购人。
(3)项目完成后报送《电梯安全监督抽查明细表》及不少于5000字的监督抽查质量分析报告。监督抽查质量分析报告应对电梯隐患情况、维保单位的电梯维保质量、隐患分布情况和典型隐患案例进行分析,并提出监管工作建议。
(4)每台电梯的监督抽查报告应包含所有的监督抽查项目,报告必须有检验人员、审核人员和审批人员签字,并加盖检验机构公章或检验专用章。
8.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里提供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人员、车辆配置、任务分工、监督抽查总计划和月度计划等,明确监督抽查流程和响应时限,每月的抽查任务量、抽查分组和人数,并定期向采购人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严格把控项目实施质量。
9.要求在2025年7月30日前完成550台电梯的抽查任务量,9月30日前完成全部监督抽查任务并提交质量分析报告。
10.投标人应当建立监督抽查任务管理数据系统,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运用监督抽查任务管理数据系统完成监督抽查工作。
11.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在日常工作中配合做好电梯的投诉处理、专项整治等技术支持服务,每次现场配合不少于两人。
12.投标人应当加强对抽查异议处理。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对抽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于接到抽查结果后3日内向抽查机构申请复核,抽查机构应当在2日内组织复核。(提供承诺书)
13.投标人需加强抽查后处理工作,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应于15日内对其整改情况进行复检、确认,经复查仍未整改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不合格报告并书面报送至采购人。监督抽查中发现的存在问题涉嫌违法违规的应当立即电话通知采购人,并于24小时内书面报送采购人。
五、投标所需资料
(一)营业执照、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材料(复印件);
(二)近三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计算)的征信承诺书或企业在信用中国、信用中国(**)或信用中国(****)下载打印的企业信用报告;
(三)报价方案。
(四)其它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1.投标人请认真阅读以上投标要求,可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密封提交投标文件。
2.本项目投标文件一式二份,包含技术要求、服务要求、项目报价、项目业绩证明文件等需要提供的材料。投标文件正本及副本应分别装订,装订应采用普通订书机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由此造成松散、脱落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投标文件封面处应标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投标人联系方式、投标日期等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六、投标时间及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即日起至2025年4月11日17点止。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料不予接收。
投标地址:**市**文明二路17号市场监管大院1号楼1319房
质疑询问方式:钟锦标 电话:0752-****277
投标联系方式:李承启 电话:0752-****293
附件:****2025年电梯安全监督抽查项目采购评价计分标准表
****
2025年4月3日
| 附件: |
| ****2025年电梯安全监督抽查项目采购评价计分标准表 |
| ****小组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通过的供货商才可以进入下一步评价计分。 |
| 评审因素 |
分值权重 |
分值 |
客观分 |
计分标准 |
投标人1 |
投标人2 |
投标人3 |
| 项目实施方案 |
12% |
12 |
否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采购需求的电梯安全监督抽查要求,制定符合实际的项目实施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车辆配置、监督检验抽查总计划和监督检验抽查月计划等内容),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方案进行评审: 1.方案完全满足且优于项目需求的,得12分; 2.方案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8分; 3.方案不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4分; 4.无方案的得0分。 |
|
|
|
| 出具报告的格式及内容 |
12% |
12 |
是 |
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对投标人出具报告的格式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监督抽查项目、监督抽查质量分析等内容)进行评审: 1.方案完全满足且优于项目需求的,得12分; 2.方案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8分; 3.方案不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4分; 4.无方案的得0分。 |
|
|
|
| 应急服务响应预案 |
10% |
10 |
否 |
根据投标人的应急服务响应预案,是否能为采购人提供快速便捷的服务、配合快速应急检验事件的能力、效率等进行承诺评审: 1.方案中应急服务便利高效,可执行性高,承诺在接到通知30分钟内(时间是否过短)安排2名以上检验人员到达现场开展抽检工作,得10分; 2.方案中应急服务较为便利高效,可执行性较高,承诺在接到通知60分钟内安排2名以上检验人员到达现场开展抽检工作,得7分; 3.方案中应急服务便利性、可执行性一般,承诺在接到通知120分钟内安排2名以上检验人员到达现场开展抽检工作,得4分; 4.方案中应急服务、可执行性较差,承诺在接到通知安排2名以上检验人员到达现场开展抽检工作时间超过120分钟的,得1分; 5.未提供承诺函的,不得分。 |
|
|
|
| 监督抽查任务管理数据系统 |
10% |
10 |
否 |
投标人应当建立监督抽查任务管理数据系统,并在其它电梯安全监督抽查项目实施过程中运用监督抽查任务管理数据系统完成检验任务管理,得到项目业主出具的认可证明。每提供一份得2分,满分为10分。备注:1.需要提供合同复印件(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和业主出具的认可证明。2.上述监督检验抽查任务统计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
|
|
| 拟派出车辆设备能力 |
10% |
10 |
否 |
投标人需提供证件齐全且经国家法定部门检验合格或免检期内的小型汽车作为抽查车辆,小型汽车可为自有或租赁。注:投标人需要提供车辆有效的购置发票、行驶证或登记证;或车辆租赁合同作为证明材料,无提供不得分。中小企业承诺中标后提供这些车辆也相应得分。 1.提供5辆(含5辆)以上抽查专用车辆,得10分; 2.提供4辆抽查专用车辆,得6分; 3.提供3辆抽查专用车辆,得2分; 4.其他情况不得分。 |
|
|
|
| 服务质量评价 |
10% |
10 |
否 |
自2022年1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上述同类项目业绩的服务质量评价,得到采购人“优”“良”服务评价或依照百分制评分得到70分以上优良服务评价的,每提供1份得2分,最高得10分。注:提供由甲方单位盖章的服务评价证明,不提供或无盖章的不得分。标书代写 |
|
|
|
| 项目负责人 |
4% |
4 |
否 |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情况进行评分:注:项目负责人只计算1人,投标人须提供拟派出项目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至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保记录作为证明材料,无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标书代写 1.负责人具有特种设备或质量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副高)及以上,得4分; 2.负责人具有特种设备或质量专业级工程师职称,得2分; 3.其余不得分。 注:投标人需要提供项目的负责人在单位的社保缴费记录(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今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无提供不得分,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标书代写 |
|
|
|
| 拟派出检验人员 |
7% |
7 |
否 |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检验人员情况进行评分: 1.提供5名及以上具有特种设备或质量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检验人员,得7分; 2.提供4名具有特种设备或质量专业高级工程师(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检验人员,得5分; 3.提供3名具有特种设备或质量专业高级工程师(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检验人员,得3分; 4.提供2名具有特种设备或质量专业高级工程师(副高)及以上职称的检验人员,得1分; 5.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投标人需要提供项目的派出检验人员在单位的社保缴费记录(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今任意1个月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无提供不得分,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标书代写 |
|
|
|
| 投标人供货能力分 |
15% |
15 |
否 |
根据投标人提供从2022年1月1日至今同类业绩(服务内容包含电梯安全监督抽查或电梯安全检验检测等相关管理活动))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与同类活动一次得3分,最高满分15分。 注 1: 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 2: 此项最高得15分。供应商应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封面或首页、包含评审相关服务内容页及双方签章页);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 3: 同一项目不同年份的合同按一份业绩计算,不重复计算业绩分数。同一业主在同一招标/采购项目中续签的合同不重复计分。 |
|
|
|
| 价格分 |
10% |
10 |
是 |
对采购需求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所有合格供货竞争商中,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人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满分基数。 |
|
|
|
| 合计:100分 |
|
|
|
| 评分人: 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