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区师大附中附小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 2月11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国福(北****公司
供应商地址:**市**区滨河路46号文锦大厦北楼二层220室-947
成交金额:****000.00元
评审金额:****000.00元
现更改为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经济开发区富强路918-1号
成交金额:****830.00元
评审金额:****830.00元
更正日期:2025年4月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更正原因:采购人于2025年3月7日收到关于成交人“**国福(北****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序号143中央空调制造商******公司,其被大型****集团****公司控股等事项的质疑函。
经查证,质疑事项成交人中小企业声明函序号143中央空调制造商为******公司,其控股****集团****公司属于大型企业,质疑事项情况成立。
依据询价文件第十条中小企业声明函要求的“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以及供应商诚信承诺书第1条“提供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有效”和第5条“我方同意将达不到供应商资格要求条件仍参与询价或被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部门等暂停、取消公共**交易资格且在限制期内仍参与询价的情形视为弄虚作假,愿意接受处理。”现取消“**国福(北****公司”2024年**区师大附中附小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成交人资格,顺延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和谐路与**路**西南角
联系方式:刘创见 138****00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街道东旭路5号东坪圩农民安置区16#楼
联系方式:王超利 156****33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创见、王超利
电话:138****0064、156****3382
五、附件
1.《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2.《关于“2024年**区师大附中附小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取消第一名顺延第二名的函》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