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甘南县音河治理工程建设用地批复的公告

审批
黑龙江-齐齐哈尔-甘南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03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关于**省**县音河治理工程建设用地批复的公告
日期:2025-04-03

甘政告字〔2025〕第5号

2025年3月23日,省政府印发了《关于**省**县音河治理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黑政土〔2025〕第075号),同意我县将集体农用地21.3807公顷(耕地4.0957公顷)、集体未利用地0.889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为国有;将国有农用地13.3150公顷(耕地2.9434公顷)、国有未利用地0.3964 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上述共计35.9812公顷,作为该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用途
水工设施用地。
二、土地位置
**镇、兴十四镇、长山乡音河沿线。
三、土地权属及面积
****政府国有土地3.1086公顷,东郊村集体土地0.4711公顷,晓光村集体土地0.6124公顷,富胜村集体土地4.8663公顷,欢喜村集体土地0.1167公顷,**林场国有土地0.1024公顷,****种场国有土地0.1196公顷,**草籽场国有土地2.3021公顷,****政府国有土地1.8663公顷,兴武村集体土地1.9899公顷,音河村集体土地0.7666公顷,兴十四村集体土地2.9151公顷,****政府国有土地6.2124公顷,永青村集体土地9.0823公顷,永恒村集体土地1.4494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一)土地补偿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印发**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办法的通知》(黑政发〔2014〕34号)、《****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告》(齐政规〔2023〕4号)执行。
(二)地上物补偿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征收(用)土地中部分地上附着物建筑物构筑物及边角地磨牛地等确认和补偿标准的通告》(齐政规〔2020〕9号)执行。
(三)林地补偿标准。按林业部门和《****管理局、****财政厅关于对我省征占用林地补偿费等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11〕2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下载关于**省**县音河治理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
2025年4月1日


附件(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