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 疑 答 复 书
质疑供应商:****
地址:**市西**兴**路与西关北街交叉口西南100米
法定代表人:由家
2025年3月24日收到供应商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的****二期教学设备采购(重)项目(项目编号:****)的质疑函,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收到质疑函后,我单位****小组协助处理质疑事项。现就有关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质疑事项
1.质疑事项:《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单位所提供的产品制造商不具备产品生产资质,中标单位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情形。
事实依据: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声明产品(心理素质自助服务系统(32寸))制造商为(******公司);结合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产品技术参数,发现心理素质自助服务系统(32寸)属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标注的强制性节能认证目录产品,经“**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查询(******公司)未取得产品的强制性节能认证证书。
2、中标单位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声明产品本项目采购货物“空气消毒器”属于国家规定的消毒产品,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的生产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对生产的消毒产品应当进行检验,不合格者不得出厂。产品制造商为******公司,经**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https://credit.****.cn/)******公司无相应的消毒产品生产制造资质。
3、中标单位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声明产品本项目采购货物“立式消毒机”属于国家规定的消毒产品,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消毒管理办法》消毒产品的生产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对生产的消毒产品应当进行检验,不合格者不得出厂。产品制造商为深****公司,经**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https://creditjdzx.****.cn/)深****公司无相应的消毒产品生产制造资质。
质疑事项答复1:经核查,“心理素质自助服务系统(32寸)”属于心理健康辅助设备,其功能核心为心理测评、数据分析和交互服务,不属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标注为强制采购的品目范围(详见附件1)。制造商无需取得强制性节能认证证书。
质疑事项答复2:经核查,供应商所投产品空气消毒器(型号:KAD-Y-600)、产品制造商******公司在**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均可查询(详见附件2)。产品制造商******公司持有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号为:(湘)卫消证字(2021)第0014号。
质疑事项答复3:经核查,“立式消毒机”产品是消毒环节中的一个操作工具,本身不具备消毒功能,不属于《****办公厅关于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上线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8〕864号)附表1中所列的产品类型,不是消毒产品,不需要在“**消毒产品网上备案信息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备案。
二、处理情况
根据上述的质疑处理意见,质疑供应商的质疑事项均缺乏事实依据,质疑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六条规定,本项目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如质疑供应商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财政局投诉。****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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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3日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