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铁路货物自站装卸作业委外业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受******站的委托,对******站铁路货物自站装卸作业委外业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能够开具税率为6%的装卸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一年内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4****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成立以后的财务报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以来连续6个月的缴纳税收记录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因无营业额未纳税的月份需投标人财务部门出具证明;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作业人员,需现场作业人员35人以上,其中人力作业12人、内燃起重机司机3人、司索工6人、叉车司机3人、装载机司机2人、辅助人员6人,投标人应依法用工并为其缴纳社保,****中心出具的作业人员近半年的社会保险明细,包含养老、工伤、医疗等必备的社会保险,缴费单位需与投标单位一致,****公司工资支付记录,原件开标现场备查。配备完成木材卸车作业的内燃起重机设备(载重8吨以上)达到3台以上、并提供相匹配的3名内燃起重机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配备满足杂品装卸车作业的叉车设备(载重2.5吨以上)达到3台以上,须提供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复印件及定期检验报告复印件,并提供相匹配的3人及以上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操作证复印件;配备装载机(50型以上)2台,提供相匹配的驾驶员驾驶证。全部设备提供证明是自有设备的购置发票或真实有效的设备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全部原件开标现场备查);标书代写
6.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需与中标后进场作业人员相符,合同签订前,进场作业前一天招标方将对中标方实际入场作业人员逐一进行核实,如即将进场作业人员与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不符,招标方将认定投标方为虚假投标,****公司提出中标结果无效,如核实期间发现投标方存在其它虚假投标及恶意投标行为并影响招标方后续作业等情况,招标方将严厉追究其责任,直至申请将该投标方列入黑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7.提供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生产、服务、应急、教育培训等管理制度,投标人须提供管理记录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9.投标方需承诺在投标前,已充分了解所投包件所有作业地点的业务内容、业务状态、业务开展地周边环境及劳力状况、设施设备(含电源设备)、相关管理要求等,已充分了解业务开展可能存在的各类风险(含货源结构和路工机械作业能力等发生变化,可能会导致2025年总的工作量或单项装卸作业量大幅度增减等),投标企业自行承担相关风险,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中标后合同执行,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10.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质证明文件的有效期必须覆盖合同期限;
11.****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2.****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n)中“严重失信”界面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3.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enshu.****.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14. ****集团信用评价“黑名单”及“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二、招标内容:详见本函附表1。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04月03日10:00至2025年04月08日16:00(**时间)。未在公告指定时间内完成标书款支付者,将无法获取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资格。如遇项目流标、招标方式变更等情况,须重新报名。
四、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招标文件A01包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同一招标项目每个包件标书款仅需缴纳一次,因招标项目流标、招标方式变更原因重新组织招标时无需再次缴纳。
4.2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电汇的方式支付(汇款时应备注招标编号、包件号、用途,例:**** A0X 标书款),如报名多个包件请每个包件单独汇款,不接受个人电汇,标书款缴纳后不予退还。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提交标书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并在备注中标明开发票所需信息,包括:纳税人识别号、开户行和账号、地址及电话等),由我方平台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下载成功即代表报名成功,即可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A01:14400元,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用途及联行号(**** A0X 保证金 联行号:***)。如报名多个包件请每个包件单独汇款,投标保证金缴费凭证上传(在对应招标公告>报名投标>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并在备注中标明所投标的招标编号、包件号)。保证金交纳时间:截止时间(2025年04月24日09时00分(**时间))前,投标保证金以****财务到账为准,超过时限未到账、或因未在国铁采购平台上传缴费凭证而无法审核通过的,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由此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标书代写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2025年04月25日09时00分(**时间)。逾期递交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的恕不接受。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标书代写
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须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岗区邮政街396号。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标书代写
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通知并电话通知各投标人。
7.1采 购 人:******站
技术咨询:林松
联系电话:137****5078
7.2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岗区松花江街111号3层
项目经理:刘经理
联系电话:0451-****9508
电子邮箱:****@qq.com
八、汇款账号及发票索取:
请所有投标人按照标书款、保证金、****银行账户进行缴费。
8.1****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铁路局支行
账 号:955********08753696
8.2****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铁路局支行
账 号:955********08753704
8.3****银行账户信息: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铁路局支行
账 号:955********08753712
8.4 发票获取:统一开具电子发票,以诺诺网名义推送到该项目国铁采购平台报名邮箱里,请及时查收并下载。
本招标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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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
附件1:项目需求一览表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站铁路货物自站装卸作业委外业务项目
| 包件号 |
服务名称 |
计量单位 |
预计数量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最高限制单价 (含税价)(元/吨) |
备注 |
| A01 |
三货区自站装车业务 |
吨 |
杂品、木材、碎石共计72000吨 |
三货区18.20道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详见附件一表格 |
预计全年72万元 |
注:1.投标人投标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不能超过每一小项的最高限制单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2.本项目以投标报价以有工作量权重的各项报价加权求和数作(保留小数点后2位)为评标依据。报价相同时,优先顺序按权重占比顺序依次优先排序。加权求和包件价格中的各项工作量占比是按近两年对应装卸工作量预估测算比例,不作为2025年实际作业量发生的预测,不作为2025年清算依据,A01包预计发生额72万元。
| 作业品类及方式 |
计量单位 |
预估数量 |
最高限制单价 (含税价)(元/吨) |
工作量权重 |
备注 |
| 20道木材敞车人机混自站卸汽车装火车作业 |
吨 |
以实际发生为准 |
8 |
11.9% |
实际作业中卸汽车作业清算4元/吨,装火车清算4元/吨,卸汽车装火车清算8元/吨 |
| 20道碎石装车作业 |
吨 |
以实际发生为准 |
3.2 |
27.2% |
/ |
| 18道板材人机混棚车自站卸汽车装火车作业 |
吨 |
以实际发生为准 |
8 |
15.3% |
实际作业中卸汽车作业清算4元/吨,装火车清算4元/吨,卸汽车装火车清算8元/吨 |
| 18道玻镁板人机混棚车自站装卸车作业 |
吨 |
以实际发生为准 |
16 |
5.6% |
/ |
| 18道耐火材料、硅石粉、蛭石人机混棚车、砖自站装卸车作业 |
吨 |
以实际发生为准 |
15 |
10.4% |
/ |
| 18道安瓿、编织袋装卸车作业 |
吨 |
以实际发生为准 |
12.5 |
9 |
/ |
| 18道复合饲料、饲料、高岭土、硅藻土装卸车作业 |
吨 |
以实际发生为准 |
17 |
14.9% |
/ |
| 18道面粉、大豆、化肥装卸车作业 |
吨 |
以实际发生为准 |
15.7 |
5.7%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