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区乡村**产业聚集区项目一期(B地块)室外总平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
| 建设单位 | **** | ||||||||
| 代建单位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区乡村**产业聚集区项目一期(B地块)室外总平工程属小区内配套部分,建设内容包含小区范围内的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等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4月02日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4月03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04月09日 | ||||||
| 预中标人 |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 | |||||||||
| 中标 候选人 情况 | 第一 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 投标总价 | ****482.45元 |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吴昊(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桂245****35999,专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桂**B(2014)****257;《中华人民**国居民身份证》号码:****3019******4672)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如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桂**C3(2019)****548;《中华人民**国居民身份证》号码:****3019******467X)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1.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2.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3.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光大**悦湖云邸项目33号楼主体工程。 | ||||||||
| 第二 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542.16元 |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张立亮(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桂245****52954,专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桂**B(2014)****114;《中华人民**国居民身份证》号码:****2119******0555)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李秀运(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桂**C3(2018)****540;《中华人民**国居民身份证》号码:****2619******0325)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1.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2.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 ||||||||
| 第三 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612.73元 |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刘伟(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桂245****24058,专业: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桂**B(2014)****919;《中华人民**国居民身份证》号码:****0119******0714)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韦冠兴(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编号:桂**C3(2018)****716;《中华人民**国居民身份证》号码:****2619******1813)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1.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2.设区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
| 其他公示内容 | 无。 |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及****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市****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8617 | ||||||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
2025年04月03日
附件:备案表.pdf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