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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城乡结合部道路硬底化全覆盖项目一期**区段项目(凤新街道片)-检验监测 |
| **市城乡结合部道路硬底化全覆盖项目一期**区段项目(凤新街道片)-检验监测 |
| **市城乡结合部道路硬底化全覆盖项目一期**区段项目(凤新街道片)-检验监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正常 |
| 2025-04-03 16:13:28 |
| 2025-04-08 16:13:28 |
| 2025-04-03 16:13:28 |
| **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市城乡结合部道路硬底化全覆盖项目一期**区段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市城乡结合部道路硬底化全覆盖项目一期**区段项目(凤新街道片)-检验监测 | ||
| 标段(包)名称 | / | ||
| 公示名称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5年4月2日 | ||
| 评标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804.45元,综合得分:91.08分;第二中标候选人:******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51.04元,综合得分:85.55分;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投标报价:****151.04元,综合得分:84.95分。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 | ||
| 投标报价(元) | ****804.45元 | ||
| 质量承诺 | 符合技术要求及相关规范及规范验收要求。 | 工期(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提交最终检验监测报告并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为止。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李练杰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220****154020 |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营业执照号:****0507MA53N6NB7B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编号:粤建质检证字04010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202****25329 | |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元) | ****151.04元 | ||
| 质量承诺 | 符合技术要求及相关规范及规范验收要求。 | 工期(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提交最终检验监测报告并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为止。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张鹏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220****071361 |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营业执照号:914********900682K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编号:粤建质检证字0100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201****22715 | |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
| 投标报价(元) | ****151.04元 | ||
| 质量承诺 | 符合技术要求及相关规范及规范验收要求。 | 工期(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提交最终检验监测报告并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为止。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何沛 | 资质资格(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200****046641 |
| 业绩(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证书名称及对应编号,多项应分别列出) | 营业执照号:****0111G****7935L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编号:穗建筑检证字01001号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编号:201****21982 | |
| 业绩情况(响应招标文件的业绩,多项应分别列出) | / |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联系地址 | ****政府大院里东侧附属楼二楼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电话 | 0768-****620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市****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768-****625 |
| 联系地址 | **省**市******政府大院内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 4 月 3 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5年 4 月 7 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第一、二、三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详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招标人:**** 招标代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日期:2025年 4 月 3 日 日期:2025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