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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 2025-04-03 |
| **县太慈镇 |
| 2025-04-03 |
| 暂无 |
**县太慈镇群星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
公示公告
**县太慈镇群星村村庄规划(2021-2035年)》经广泛调查、论证、深化,规划编制成果已完成,并于2024年1月9号通过专家评审。现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及《**省村庄规划编制指南(2022年版)》等法律法规,政务公开有关规定进行批前公示,请广大居民和社会各界对该村庄的
规划在公示期内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方式:****政府网站“规划公示”栏公示;群星村公开栏。
公示时间:2025年4月3日-2025年5月3日(共31日)
联系方式:邮箱****@qq.com;办公室电话0556-****000
本次村庄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其中:
近期为2021年至2025年,远期为2026年至2035年。
本次村庄规划范围为**县太慈镇群星村国土空间范围,规划总面积812.16公顷。
依托村庄现状良好的区位条件、产业基础及自然风貌,紧抓乡村**战略和和美乡村建设机遇,以全域土地整治为抓手,加快土地流转,以优质棉花、水稻、玉米等农作物种植基础,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打造集现代休闲农业、特色水产及畜禽养殖、林业经济等于一体的现代化农业示范村。
| 近期建设项目一览表 | |||||
| 序号 | 项目(工程)名称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
| 项目类型 | 项目名称 | 主要建设内容 | 建设规模 | 建设年限 | |
| 1 | 土地整治 | 生态水系修复 | 对村域的部分重大沟渠进行生态修复整治 | 2.83公顷 | 2023-2025 |
| 对村域的部分河流进行生态修复整治 | 11.57公顷 | 2023-2025 | |||
| 林园草地修复 | 对村域的部分林园草地进行生态修复整治 | 8.30公顷 | 2023-2025 | ||
| 宅基地复垦 | ****基地进行复垦 | 10.25公顷 | 2023-2025 | ||
| 耕地恢复 | 根据部分工程恢复和即可恢复的林地、坑塘水面用地恢复成耕地 | 8.43公顷 | 2023-2025 | ||
| 灌溉水系整理 | 对于村域内沟渠、坑塘等灌溉类、种养殖类水系进行整理 | 6.47公顷 | 2023-2025 | ||
| 2 | 公共服务和公用设施项目 | 道路工程 | 太华路道路拓宽 | 8.01公顷 | 2023-2025 |
| 雷太路道路建设 | 0.40公顷 | 2023-2025 | |||
| 居民点主要道路拓宽 | 1057米 | 2023-2025 | |||
| 居民点部分道路增加会车道 | 6处 | 2023-2025 | |||
| 停车场 | ****广场、文化室等建设;**3处 | -- | 2023 | ||
| 文化室 | 根据村庄居民点实际情况进行建设,**1处 | -- | 2023-2035 | ||
| 老年活动室 | 根据村庄各居民点实际情况进行建设 | -- | 2023-2035 | ||
| 健身活动场地 | 规划建设2****广场,5处小游园 | -- | 2023-2035 | ||
| 污水管网建设 | 村庄完善污水管网建设、****处理站规模 | -- | 2023 | ||
| 雨水管道 | 在村庄内部沿路按照需求建设 | -- | 2023 | ||
| 3 | 产业发展项目 | 乡村旅游 | 休闲旅游配套设施 | -- | 2023-2025 |
| 苗圃、农庄 | 现状苗圃、农庄规模扩大 | -- | 2023-2025 | ||
| 种植大棚 | **1处种植大棚 | -- | 2023-2025 | ||
| 4 | 人居环境整治 | 亮化 | 根据现状进行查缺补漏 | -- | 2023-2025 |
| 绿化 | 沿河道路绿化 | -- | 2023-2025 | ||
| 宅前绿化、道路绿化、水体绿化 | -- | 2023-2025 | |||
1. 耕地。本村耕地保有量514.65公顷,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500.40公顷。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非农建设和破坏耕作层、改变耕地地类的农业生产活动。
2. 园地。本村园地1.94公顷。主要用于种植以采集果、叶、根、茎、汁等为主的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禁止非农建设。
3. 林地。本村林地87.10公顷。主要用于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禁止非农建设。公益林或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林地禁止改变用途。
4. 草地。本村草地7.14公顷。主要用于生长草本植物,禁止非农建设。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草地禁止改变用途。
5.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本村农业设施建设用地16.29公顷。主要用于建设为农业生产、农村生活服务的乡村道路用地以及种植设施、畜禽养殖设施禁止非农建设。
6. 居住用地。本村居住用地76.79公顷。主要用于城乡住宅及****社区服务设施建设。
7.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本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53公顷。主要用于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社会福利等机构和设施建设。
8. 工矿用地:本村工矿用地0.60公顷。主要用于工矿业生产。
9. 仓储用地:本村仓储用地0.03公顷。主要用于物流仓储和战略性物资储备。
10. 交通运输用地:本村交通运输用地7.03公顷。主要用于铁路、公路、机场、**码头、管道运输、城市轨道交通、各种道路以及交通场站等交通运输设施及其附属设施建设。
11. 公用设施用地:本村公用设施用地4.84公顷。主要用于城乡和区域基础设施的供水、排水、供电、通 信、邮政、环卫、消防、干渠、水工等设施建设。
12.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本村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29公顷。主要用于城镇、村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等公共开敞空间。
13. 特殊用地:本村特殊用地1.92公顷。主要用于军事、外事、宗教、安保、殡葬,以及文物古迹等具有特殊性质的土地。
14. 留白用地:本村留白用地2.01公顷。待用地性质明确后可按要求使用。在用地性质明确前,按现状地类使用,不得闲置浪费。
15. 陆地水域:本村陆地水域65.25公顷,主要为陆域内的河流、湖泊等天然陆地水域,以及水库、坑塘水面、沟渠等人工陆地水域。河流、湖泊、水库禁止改变用途,坑塘水面、沟渠禁止非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