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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中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省********中心)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编号:****)作如下澄清:
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1.2项,资格评审标准中“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此款项内容更正为:删除“注:投标人提供养老保险证明的同时提供养老保险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帐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以便招标人在开标现场核查社保的真实有效性。如在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或其社保与本企业不符,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标书代写
其他相关内容不变,按招标文件执行。
请各投标人及时浏览网上发布的澄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
地 址: **市**区**镇南大街30号
联系人:寇先生
联系电话:187****0482
代理机构:****
地 址:****开发区****门市
联系人:刘经理
电 话:0453-****009
邮 箱:****@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