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虎凹欢乐茶谷亲子乐园项目招标公告
**县虎凹欢乐茶谷亲子乐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县虎凹欢乐茶谷亲子乐园项目
1.2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2409-340124-04-05-910101
1.4 招标人:****
1.5 项目业主:****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县虎凹欢乐茶谷亲子乐园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2.5 建设地点:**省**市**县柯坦镇
2.6 建设规模:本次建设工程为森林游步道、丛林溜索、丛林穿越、丛林漂流、水上游乐设施、萌宠乐园等游乐设施设备,同时配套景观、给排水、强弱电等其他附属设施。包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总承包管理工作。
2.7 合同估算价:2900.0万元
2.8 计划工期: 540日历天(设计60日历天,施工49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从施工图设计到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直至保修结束。主要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直至审图合格和竣工验收阶段的所有设计内容;施工、材料设备采购、设备安装与调试;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工程报建和验收。项目运营管理、品牌推广、营销策划等运营服务内容,本项目承包经营期限为10+5年,运营期限起始日期为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开始计算,乙方获得经营权后,分2次签订**运营协议。第一次合同期10年,期限届满前6个月,甲方评估乙方运营效果,双方均无异议,可自动顺延第二次合同期限5年。具体情形详见运营合同。
2.10 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EPCO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运营一体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资质须同时满足以下(1)、(2)、(3)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满足下列资质要求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燃气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4)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运营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与设计负责人不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EPC或EPCO类业绩。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标书代写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标书代写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标书代写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标书代写
3.1.7 本招标项目共计1个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须具备3.1.1(1)的设计资质要求;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须具备3.1.1(2)的施工资质要求;承担本项目运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须具备3.1.1(3)资质要求。联合体任意一方均须满足3.1.6项要求。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同时须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招标文件获取和投标保证金缴纳工作,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承担同一专业施工任务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任意一方承担的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30%。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4月04日 至 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8516。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173****1175。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4月2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三阶段)。(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8.1 开标时间:2025年04月24日09时00分标书代写
8.2 开标地点: **市**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水岸写字楼4楼4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标书代写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网站、**省公共**交易监管网、**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县庐城镇晨光路 17 号**水岸写字楼
邮 编:231500
联系人:程工
电 话:0551-****2139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县汤池路1号福地名都8楼
邮 编:231500
联系人:宋工
电 话:173****1175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0512-****8516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12345
11.5 ****管理部门
****管理部门:****委员会
地 址:**省**市**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发改委一楼105室)
电 话:0551-****7717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标段简称:1标段
邮储银行
户名:庐****管理中心
账号:934********804****009892
开户银行:****银行****营业部
中国银行
户名:庐****管理中心
账号:188****51448
开户银行:****分行****营业部
****银行****公司
户名:庐****管理中心
账号:200********366****02628
开户银行:****银行
工商银行
户名:庐****管理中心
账号:130********02127972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庐****银行**市**县支行)
建设银行
户名:庐****管理中心
账号:623********00202222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路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