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市**区华通****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公开处置,希望各债务人、担保人、资产关联人以及债务人的上级****公司联系。欢迎境内、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公司金融债权的公开受让;欢迎各法律、会计、拍卖、商务调查等专业机构和专****公司金融债权的处置运作。
截止2025年2月28日,**市**区华通****公司债权总额4495.82万元,其中:本金4002.49万元,利息合计493.33万元,贷款方式为“质押+保证”。清单如下:
利息截止日:2025年2月28日 单位:万元
| 序号 |
债务人名称 |
企业地址 |
债权情况 |
贷款方式 |
抵押担保情况简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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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金余额 |
利息合计 |
本息合计 |
代垫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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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市**区华通****公司 |
**省**市**区小纪汗镇黄土梁村 |
4002.49 |
493.33 |
4495.82 |
- |
质押+保证 |
华通煤焦持有的**市****公司35%的股权,王美华持有的**市****公司25%的股权提供质押,**市**区****公司、王美华、奚治军保证担保 |
| 合计 |
4002.49 |
493.33 |
4495.82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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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公司有****公司网站查询(http://www.****.com)。
处置方式:债务重组、公开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购买:1、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本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效。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上述债权及相关权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冯先生、全先生
联系电话:029-****0829、029-****0882
通讯地址:**市高新博文路51A号唐南大厦1-2层
邮政编码:710065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029-****0820
分公司监察举报邮箱为:****@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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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