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千九路(大溪河段)安全通行能力提升工程已由**市九****委员会****发改委投【2023】4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市级补助资金和区财政统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 ****、********公司(原**桃******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西彭镇、陶家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道路位于**坡区西彭镇,****电**桥梁,终点下穿铁路预留桥梁后与接既有千迎路接顺:原道路等级为四级公路、混凝土路面,全长约6.312公里。本次按照三级公路标准升级改造,设计时速30km/h,路基宽度7.5m,路面宽度6.5m,主要对路基病害进行整治,局部不满足三级公路标准路段进行拓宽升级改造,同步加铺10cm沥青面层,完善标志标线、安全护栏、修复破损边沟、补植行道树等附属工程。
2.3 2√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16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约1534.4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图示、图说的全部工程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节点工期要求: /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方式一: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方式二:本项目以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 %以上。
√方式三:本项目以合同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合同份额需达到 40 %以上
□否, / 。[提示:填写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内容。
4.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 招标人: | ****、********公司(原**桃******公司)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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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市**坡区直港大道建设大厦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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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市**去大水井1号附5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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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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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何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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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邮编: | ||
| 联系电话: | 023-****7132 | 联系电话: | 023-****1068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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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九路(大溪河段)安全通行能力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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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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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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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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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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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坡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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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9********0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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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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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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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630017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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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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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重****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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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008********08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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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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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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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0********63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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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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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公司**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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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0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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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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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岗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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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420****18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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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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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上清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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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20023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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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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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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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00677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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