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检测(湖北)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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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检测****公司增资项目

项目名称 汉江检测****公司增资项目
项目编号 ****
挂牌起始日期 2025-04-03 挂牌期满日期 2025-04-30
拟募集资金总额 择优确定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10%
联系人 李经理/023-****2638

增资企业承诺
我方拟实施企业增资,并申请****交易所披露增资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在增资过程中,自愿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交易所交易规则及配套细则,恪守增资公告约定,按照有关程序及要求等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增资是我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涉及产权权属清晰;本次增资已履行了有效的内部决策等相应程序,并获得相应批准;
3、本次增资对投资方资格条件的设置符合公平竞争原则,不存在任何指向性;
4、增资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增资活动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一丶增资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汉江检测****公司增资项目
拟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择优确定 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 10%
原股东是否参与增资 员工是否参与增资
拟征集投资方数量 1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 ****63%; **省宏泰****公司27%; 新增投资方10%。
增资达成或终结的条件

1.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投资方并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

2.最终投资方与增资企业成功签署《增资协议》;

3.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

募集资金用途 推动新能源检测业务发展,扩充公司资金实力,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等。
其他披露的内容

备查资料:《增资实施方案》、2021、2022、2023年度审计报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二丶增资企业基本情况
增资企业名称 汉江检测****公司
基本情况
住所 **市高新区团山镇台子湾路69号
法定代表人 梁永劼 成立日期 2015年2月9日
注册资本(万元) 3521 实收资本(万元) 3521
企业类型 ****公司 所属行业 专业技术服务业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914********75267XE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建设工程勘察,安全评价业务,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计量技术服务,消防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安全咨询服务,节能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水利相关咨询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水**管理,水污染治理,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大气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噪声与振动控制服务,物业管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企业管理咨询,储能技术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数量 2 职工人数 56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比例(%)
1 **** 70
2 **省宏泰****公司 30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近三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项目/年度 2023 2022 2021
资产总额 23017.92 21183.83 22431.78
负债总额 7669.16 12036.58 12777.91
所有者权益 15348.75 9147.25 9653.87
营业收入 10522.87 8558.67 9375.37
利润总额 1693.99 -4.17 1338.26
净利润 1468.99 -77.65 1074.73
审计机构 **睿****公司 **睿****公司 **睿****公司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报表日期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24-10-31 21991.83 5223.46 16768.36 8023.44 1485.33 1325.08
增资行为决策及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增资方决策文件类型 股东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
批准文件类型 董事会决议
批准文件或决议名称(含文号) ****第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丶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

1.意向投资方应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及支付能力;(提供书面承诺)

3.增资企业将对意向投资方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判断,并保留最终解释权。

增资条件

1.意向投资方应在公告期****交易所提交投资申请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交易所出具投资意向申请受理通知书后,方证明其****交易所提交意向投资申请。

2.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审核,并收到**联交所出具的《意向投资方资格确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600万元交纳至**联交所指定的账户(截止日24时内到账,以到账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投资意向。意向投资方按照上述约定期限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经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

3.增资信息披露期满,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进行遴选。

4.投资方须以货币形式增资,币种为人民币。

5.本次募集资金超出新增注册资本金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由股东各方按股权比例共同享有。

6.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的,须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增资协议,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全部增资价款至**联交所指定账户。

7.意向投资方须书面承诺:(1)本次增资资金来源的合法性、合规性,若因资金来源不合法、不合规的责任由意向投资方全部承担。若影响本次增资,意向投资方需承担由此造成增资企业的所有损失;(2)意向投资方无不良经营记录,在经营期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重大行政处罚,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犯罪记录。

8.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按相关规定由增资企业、最终投资方各自承担。

9.最终投资方须与实际交割主体须保持一致,不存在委托持股、代为持股、委托(含隐名委托)方式增资等情形。

10.增资企业可对意向投资方进行尽职调查,或要求意向投资方补充相关材料,意向投资方应予以配合,以保证增资企业进行核实和确认。

11.意向投资方对增资企业的尽职调查范围仅限于增资企业提交至**联交所的相关文件,增资企业不提供另外的协助事项。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审核并按规定交纳足额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

保证金设置
交纳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比例 600.0000万元
保证金交纳时间(以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专用账户时间为准) 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投资方在收到产权交易机构书面通知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保证金处置方式

若非增资企业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在扣除**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支付给增资企业作为补偿:

(1)意向投资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

(2)如本次增资进入网络竞价环节,各意向投资方均未进行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增资协议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增资价款的;

(4)意向投资方出现其他违反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意向投资方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增资协议签订且生效后自动转为增资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不涉及交易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四丶信息发布需求
信息发布期 20个工作日(自产权交易机构网站发布之次日起计算)
信息发布期满的安排 1、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信息发布终结;
五丶遴选方案
遴选方式 竞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六丶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经理 联系QQ ****532
联系电话 023-****2638
地址 **市**区青枫北路6****广场B9栋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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