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注册/登录」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5-04-03 15:48:13】
项目信息
| 项目名称: |
**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地址: |
项目位于**数字经济产业园以南,东邻瑞云路,西邻**路,北纬邻一路,距离中心区域直线距离约10公里。 |
项目类型: |
服务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项目行业分类: |
建筑业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生活垃圾规划容量为400吨/日,配置1×400t/d机械炉排炉焚烧线,1×8MW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及对应配套系统,(包括烟气净化系统,汽轮发电机系统及辅助系统等);同时项目协同处置市政污泥30t/d。当焚烧炉存在处理余量时,可协同处置枯枝等园林垃圾。 |
| 公告名称: |
**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公告发布媒体 |
**阳光采购平台,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04-03 17:00 |
| 公告信息: |
"一、潜在投标人凭企业机构CA及密码登录**阳光采购平台(网址:https://www.****.com/)缴纳电子交易服务费后在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二、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说明,详见平台首页-用户指南-业务操作指引-**阳光采购平台采购人操作手册V1.0 三、业务问题请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系统流程操作问题见以下联系方式: 1.网络支持:www.****.com。点击网页右下角白色机器人图标。 2.其他问题请查看平台首页下方对应电话。 四、监督举报电话:0755-****5602、0755-****0475 五、温馨提示:保证金将按原汇款途径退回,我司不会以任何名义要求投标人将保证金汇至招标文件指定账户以外的任何账号,谨防诈骗。"电子标服务 |
| 公告附件: |
招标段/包
| 标段/包名称: |
**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
标段/包编号: |
****/01 |
| 报价方式: |
总价包干 |
采购控制价(元): |
****000 |
| 采购控制价说明: |
最高限价(含税总价):人民币 1,150,000.00 元(含税); |
| 采购控制价说明附件: |
| 评审办法: |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开启形式: |
线上开启 |
| 投标/响应文件: |
线上递交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
否 |
| 是否递交资格审核资料: |
否 |
| 联合体投标: |
允许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要求如下: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且联合体须具有牵头单位。 (2)联合体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均应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认定的地址须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成员单位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认定的地址须在**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区域范围内;联合体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中检测范围及项目合并后应包括见证取样、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四个专项检测资质。 (3)联合体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均应具有满足资格条件中第1、3、4、5条资格要求。 (4)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加盖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公章。 |
| 服务期(天): |
613 |
服务期说明: |
自收到建设单位通知进场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预估时间约为2025年4月28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开始检测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
| 招标/采购范围: |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目:1.主体建筑安装工程涉及的见证取样、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钢结构、建筑幕墙、建筑节能、水电材料、通风与空调、室内环境等检测专项;2.厂区道路检测。详见技术规范书。 |
| 资格条件: |
1、投标人须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证明文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文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应具有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证书: (1)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使用许可),证书中认定的地址须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 (2)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资质范围应包括见证取样、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四个专项检测资质。(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 3、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当日期间,投标人有建筑工程工程质量检测的合同业绩至少1个。 (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合同关键页需清晰体现项目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时间及合同签章页等信息)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及“信用电力”网站(http://creditpower.****.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注: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文件,****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资产被冻结等情况,所承担的项目在近一年内没有发生过一般级别及以上事故责任记录,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较大级别及以上事故责任记录,以及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证明文件:提供资信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电子章,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A6)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要求如下: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且联合体须具有牵头单位。 (2)联合体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均应具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认定的地址须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成员单位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中认定的地址须在**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区域范围内;联合体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中检测范围及项目合并后应包括见证取样、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四个专项检测资质。 (3)联合体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均应具有满足资格条件中第1、3、4、5条资格要求。 (4)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加盖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公章。标书代写 |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4-03 17:00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2025-04-18 17:00 |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5-04-14 18:00 |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时间: |
2025-04-19 18:00 |
|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25-04-25 09:30 |
开标时间: |
2025-04-25 09:30 |
| 文件获取地点: |
**阳光采购平台 |
| 开标地点: |
**阳光采购平台 |
招标人信息
| 采购单位名称: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深南大道4001****中心13层 |
| 联系人: |
周工 |
联系电话: |
135****0955 |
| 对外监督人员: |
|
对外监督电话: |
|
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名称: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智谷产业园A****集团总部大楼) |
| 联系人: |
黎晓涛、龙科名 |
座机号码: |
|
| 手机号码: |
191****2467、137****3127 |
电子邮箱: |
****@szt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