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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洲湾旅游度假区绳网乐园采购及安装补充通知 各投标单位: 现对海洲湾旅游度假区绳网乐园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中增值税发票及税率约定内容做出更改:增值税专用发票改为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不作要求。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第二项2.2条“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出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延期付款责任由乙方承担。”更改为“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出具等额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延期付款责任由乙方承担。” (二)第五章货物需求第四项第4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更改为“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规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项3.2.4条“(签约合同价含税费价,税率为13%,因国家税制改革引发增值税税率的变化,本合同应适用调整后最新税率,合同原约定的不含税价不因税率变化而改变。)付款时按税票实际税率计取。”,此部分内容删除。 (四)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1投标投标报价汇总表注释内容“(签约合同价含税费价,税率为13%,因国家税制改革引发增值税税率的变化,本合同应适用调整后最新税率,合同原约定的不含税价不因税率变化而改变。)付款时按税票实际税率计取。”,此部分内容删除。 (五)其余不变。 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连续登录电子招投标系统查看招标信息,如有招标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投标人未能连续登录网站查看,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说明! **** 202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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