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示范**社、****农场:
为加快扶持培育一批管理规范、运营良好、联农带农能力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改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设施条件,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根据**县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要求,请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申报。
一、扶持原则
在自愿申报的基础上,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培育主体。综合考察申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规模、经营状况、标准化生产、联农带农示范效果以及社会满意度等情况。
二、扶持条件
(一)申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必须注册经营****农业农村局(农经站)备案纳入名录系统管理,******社必须******社,家庭农场必须为二星****农场,且近2年未享受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扶持。
(二)优先扶持历年没有享受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的经营主体,以及近2年未享受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扶持的市级、******社示范社和三星级、****农场。
(三)扶持的经营主体必须经营状况好、带动能力强,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没有发生生产(质量)安全事故、生态破坏、环境污染、损害成员利益等严重事件。法定代表人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公平竞争,无不良信用记录,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未拖欠土地流转费、村集体各类承包费和租金,无违法违纪行为。
(四)扶持对象需经县级农业农村部****农业农村厅审定,已按规定享受中央相关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再重复支持。
三、扶持内容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广新技术、新装备应用,改善生产条件,增强生产经营能力,提升产出水平。主要对经营主体小型农业生产、初级加工、智能化监控等设施设备进行扶持。生产设施改善,不支持设施畜牧业和渔业,冷藏保鲜设施设备**及改建不在扶持范围。
四、项目程序
符合项目扶持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如实填写《**县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申报表》,制定项目实施方案,附加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税务报表、企业征信、近两年财务报表及联农带农等相关资料,经第三方资格评估符合相应扶持条件、****农经站)实地核查后确定经营主体扶持资格,签订扶持协议和项目实施承诺书,明确具体工作任务,扶持对象对整个生产过程进行记录。项目实施结束后,对扶持主体进行经营收入测算,达到目标要求的,验收通过后予以资金奖补。
五、申报时间
符合项目扶持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于4月18日前将《**县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申报表》及****农经站,逾期不再申报。
联系人:张晓燕
联系电话:0954-****638
附件:1.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申报表
2.**县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资格评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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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3日
附件下载:标书代写附件1**县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