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由我公司代理的****2025年-2027年工业垃圾清运处置采购项目于2025年04月02日09时30分开标,并已按国家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完成评标工作,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及中标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不含增值税包干价):1520.00元/车(车型载重不低于10吨);
增值税税率(%):6%;
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服务质量:达到现行国家、行业规范及标准,满足招标人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服务地点:**市高新区科医路41号园区。
投标保证金(元):10000.00元。
说明:我公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有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不含增值税包干价):1570.00元/车(车型载重不低于10吨);
增值税税率(%):3%;
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服务质量:达到现行国家、行业规范及标准,满足招标人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服务地点:**市高新区科医路41号园区。
投标保证金(元):10000.00元。
说明:我公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有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不含增值税包干价):1600.00元/车(车型载重不低于10吨);
增值税税率(%):3%;
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服务质量:达到现行国家、行业规范及标准,满足招标人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服务地点:**市高新区科医路41号园区。
投标保证金(元):10000.00元。
说明:我公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有要求。
二、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服务期限、质量要求等实质性内容均进行了响应,并且均符合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已按国家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完成评标工作。
三、公示期
2025年4月3日至2025年4月6日。
四、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证书
本项目不涉及。
五、联系方式和提出异议的渠道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任何形式提出的异议。
(一)招标人:****
联系地址:**省**市高新区科医路41号
监督部门:****纪检监察部(审计办)
电 话:0871-****3760
(二)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科高路金泰国际一期9栋5楼
联 系 人:杜工、朱工、黄工、马工、朱工
电 话:0871-****3371
发布日期: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