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聊城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床位费及照料护理费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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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服务中心床位费及照料护理费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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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中心:

市民政局《关于商请核****服务中心代养服务收费标准的函》收悉。****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普惠性养老机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民〔2024〕35号)文件等规定,根据你单位服务成本情况及社会公益性要求,结合市区普惠性养老机构收费水平,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代养服务收费项目包括床位费、照料护理费、伙食费和其他服务费。其他服务收费包括为入住老年人提供个性化服务、代办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二、床位费、****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详见附件);伙食费、其他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伙食费按照非营利性原则据实收取,其他服务收费由接受服务的老年人或其委托人自愿选择,具体收费标准由养老机构与入住老年人或其家属(代理人)以合同形式约定。

三、你单位应当与入住老年人或其家属(代理人)签订书面合同,服务合同应明确服务内容、服务项目、收费标准、退养约定、争端解决方式、合同期限等条款,确保老年人知情权和选择权,不得违背老年人意愿强制服务、强制消费。合同期内退养的,原则上按实际入住天数计收费用。合同期内因入住老年人或其家属(代理人)原因,需要离院但不退养的,由机构和入住老年人或其家属(代理人)双方协商并以书面合同方式确定。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不得收取相关费用。

四、你单位应当按规定将机构基本设施与条件、服务内容与等级、收费项目与标准、收费依据、监督电话等信息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入住老年人、委托人和社会监督。

五、以上收费标准自2025年4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8年3月31日。期满前三个月需按规定重新报批。


附件:1.****中心代养老人床位费基准价格

2.****中心代养老人照料护理费基准价格

3.****中心代养老人分级护理服务内容




****

2025年3月28日

(主动公开)

抄送:市民政局、****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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