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7日定西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建设项目公示

审批
甘肃-定西-渭源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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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7****环境局拟审批建设项目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17 18:1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03月17日-2025年03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2-****841 0932-****762

通讯地址:**省**市**区**路9号 ****环境局

邮 编:7430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县文旅**棚户区改造集中供热工程(三标段)

**市**县清源镇

****

******公司

本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县清源镇,项目总投资12873.89万元,环保投资271万元。热源厂现状实际运行2台46MW燃煤锅炉,本次工程将在热源厂内,**1座锅炉房,安装2台116MW高效燃煤循环流化床高温热水锅炉及附属设施,主要包括消防水池水泵房、水泵房及水处理间、环保岛工艺用房、引风机房、点火油泵房、破碎楼、热源厂煤库利用原有煤库进行改造;**和更新**内一、二级管网;对原有2台46MW燃煤锅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锅炉为2×116MW高效燃煤循环流化床高温热水锅炉,锅炉燃烧产生的烟气主要为烟尘、汞、SO2、NOX,锅炉烟气经“SNCR+SCR脱硝系统+炉内喷钙+石灰-石膏法脱硫+高效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由1根100m排气筒排放并安装在线监控设施;现有2台46MW锅炉为SNCR脱硝,增加1套SCR脱硝(2+1层催化剂)装置,2台现有布袋除尘器分别增加袋笼,2台脱硫塔各加高约8m,各新增2台循环泵,2层喷淋,高效除雾器。锅炉外排烟气中烟尘、SO2、NOX、汞及其化合物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相关标准,根据《**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外排烟气中烟尘、SO2、NOX浓度应落实超低排放要求(烟尘排放浓度≤10mg/m3、SO2排放浓度≤35mg/Nm3、NOX排放浓度≤50mg/Nm3)。粉煤灰仓、石灰粉仓仓顶均设有无压布袋除尘器,粉尘经布袋除尘后外排,外排粉尘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项目设置全封闭式煤库、渣库;厂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二)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锅炉定期排污水、锅炉软化系统废水、换热站软化系统废水及生活污水。项目锅炉排污水及锅炉软化废水部分用于煤库抑尘,部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脱硫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各热力站产生软化系统排水就近排入市政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网,最终进入渭****处理厂进行处理。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作业时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工程运营产生噪声主要为鼓风机、引风机、水泵及运煤车辆交通噪声,通过采用进风口消声器、管**壳阻尼、隔声罩壳、减震基座、隔声间、隔声门窗等措施进行降噪,热源厂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值。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有炉渣、粉煤灰、布袋除尘灰、脱硫副产物、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废矿物油、在线监测废液、废脱硝催化剂、生活垃圾及废包装袋等。其中,炉渣、粉煤灰、除尘灰、脱硫副产物及废包装袋进行综合利用;废树脂及废布袋集中收集后,交由厂家定期回收处置;废矿物油、在线监测废液、废脱硝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收集暂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执行,之后送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处理。

项目按要求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和现场张贴公示发布的形式发布了一次公示和二次公示,均未收到群众的意见及反馈。

2

**县会川镇集中供热热源厂及换热站节能降碳改造项目

**市**县会川镇

**县****公司

**恒信****公司

本项目属于改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县会川镇,项目总投资12873.89万元,环保投资271万元。**县会川镇集中供热工程已分两期实施完成,2020年建成并投运供热一期工程,规划供热面积70万m2,热源厂锅炉房建有1台46MW燃煤热水锅炉并预留1台46MW锅炉位置,建成热力站5座配套一二级供热管网,规划区现状供热面积43万m2。2022年建成二期工程,锅炉房预留位置安装1台46MW锅炉,补充建设热力站7座。截止2024年7月,会川镇集中供热工程现有热源厂1座,内设2台46MW燃煤热水锅炉,采用一备一用的运行方式,热力站12座并配套一、二级供热管网,现状供热面积60万m2,供热负荷96%左右,远期根据城镇供热面积增加情况调整锅炉运行制度。现阶段拟对**县****公司热源厂范围内的2台46MW链条锅炉的环保系统进行超低排放改造。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锅炉为2×46MW燃煤链条炉排热水锅炉,锅炉燃烧产生的烟气主要为烟尘、汞、SO2、NOX,2台锅炉烟气分别经2套“SNCR+SCR联合法脱硝+布袋除尘+石灰-石膏法脱硫”系统处理后共用1根60m排气筒排放并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外排烟气中烟尘、SO2、NOX、汞及其化合物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相关标准,根据《**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要求,外排烟气中烟尘、SO2、NOX浓度应落实超低排放要求(烟尘排放浓度≤10mg/m3、SO2排放浓度≤35mg/Nm3、NOX排放浓度≤50mg/Nm3)。粉煤灰仓、石灰粉仓均设有仓顶滤芯式除尘器,粉尘经滤芯除尘后外排,外排粉尘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项目设置全封闭式煤库、渣库,封闭式石膏暂存库;厂区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二)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锅炉定期排污水、锅炉软化系统废水、换热站软化系统废水及生活污水。项目锅炉定排水及部分软化系统废水用于煤堆、渣场、上料口抑尘;热源厂剩余软化系统废水及换热站软化系统废水作为清洁下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脱硫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一座5m3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处理厂处理。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作业时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工程运营产生噪声主要为鼓风机、引风机、水泵及运煤车辆交通噪声,通过采用进风口消声器、管**壳阻尼、隔声罩壳、减震基座、隔声间、隔声门窗等措施进行降噪,热源厂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值。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有炉渣、粉煤灰、布袋除尘灰、脱硫副产物、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废矿物油、在线监测废液、废脱硝催化剂、生活垃圾及废包装袋等。其中,炉渣、粉煤灰、除尘灰、脱硫副产物及废包装袋进行综合利用;废树脂及废布袋集中收集后,交由厂家定期回收处置;废矿物油、在线监测废液、废脱硝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在厂区**的5m2的危废暂存间内,收集暂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执行,之后送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处理。

项目按要求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和现场张贴公示发布的形式发布了一次公示和二次公示,均未收到群众的意见及反馈。

3

**市**区集中供热科创城热源建设项目(一期)

**市**区科创城

******公司

**蓝环****公司

本项目属于扩建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C区热源厂,项目总投资15104.65万元,环保投资3230.5万元。热源厂现状实际运行3台29MW燃煤锅炉,本次工程将在热源厂内,**1座锅炉房,安装1台58MW煤粉锅炉及附属设施,主要包括锅炉房、环保用房、配电室、附属用房、煤粉仓;**一级供热管网10687.5×2m;**热力站16座;对原有3台29MW燃煤锅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锅炉为1台58MW煤粉锅炉,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SNCR+SCR(2+1层催化剂)脱硝系统+石灰石-石膏法脱硫+高效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由1根84m排气筒排放并安装在线监控设施;现有3台29MW锅炉为SNCR脱硝,**SCR系统及配套设施,对脱硫设施设备更换及改造。锅炉外排烟气中烟尘、SO2、NOX、汞及其化合物浓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相关标准,同时落实超低排放要求(烟尘排放浓度≤10mg/m3、SO2排放浓度≤35mg/Nm3、NOX排放浓度≤50mg/Nm3)。煤粉仓、石灰粉仓仓顶均设有无压布袋除尘器,粉尘经布袋除尘后外排,外排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限值要求。项目设置封闭式渣库,湿式除渣,洒水降尘。

(二)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锅炉定期排污水、锅炉软化系统废水、换热站软化系统废水及生活污水。项目锅炉排污水及锅炉软化废水部分用于渣库抑尘,部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脱硫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各热力站产生软化系统排水就近排入市政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排水管网。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作业时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工程运营产生噪声主要为鼓风机、引风机、水泵及运煤车辆交通噪声,通过采用进风口消声器、管**壳阻尼、隔声罩壳、减震基座、隔声门窗等措施进行降噪,热源厂及热力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值。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有灰渣、布袋除尘灰、脱硫副产物、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废矿物油、废脱硝催化剂、生活垃圾及废包装袋等。其中,灰渣、除尘灰、脱硫副产物进行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及废布袋集中收集后,交由厂家定期回收处置;废矿物油、废脱硝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内,收集暂存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要求执行,之后送有资质单位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处理。

项目按要求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和现场张贴公示发布的形式发布了一次公示和二次公示,均未收到群众的意见及反馈。

4

**县牛羊屠宰加工项目

**市**县工业集中区

**县顶旺****公司

**万泽****公司

该项目属于**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县工业集中区,项目总投资为3100万元,环保投资166.92万元。项目计划分两期进行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建设一座屠宰加工车间(含冷库,内部设置1条肉牛屠宰生产线和1条肉羊屠宰生产线,年屠宰肉牛9000头、肉羊4000只)、一座待宰圈、综合用房、消防泵房、发电机房、变配电室、门房及其他配套的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化制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建设一座设计处理规模120m3/d****处理站;二期工程在一期工程基础上再建一座屠宰加工车间(含冷库,内部设置1条肉牛屠宰生产线和1条肉羊屠宰生产线)和一座待宰圈,其他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均依托一期工程。全厂合计年屠宰肉牛1.8万头,肉羊0.8万只。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待宰圈、屠宰加工车间、污水处理站、无害化处理****职工食堂油烟废气。待宰圈采用及时清洗、清运粪便措施;屠宰车间的刺杀放血和剥皮、开膛解体过程采用增加通风次数,及时清洗清运措施;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集中收集后经1台光氧活性炭一体机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无害化处理车间设置自动喷淋消毒系统,化制废气恶臭气体集中收集后经1台光氧活性炭一体机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1台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

(二)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处理站(120m3/d),采用“A2O”工艺处理,处理后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畜类屠宰加工三级标准,同经隔油池处理后的****园区污水处理厂。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消声、隔声等各项噪声治理措施,经预测,厂界昼间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声环境敏感点噪声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项目运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控制。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动物粪便、碎肉、胃内容物、粘膜及肠皮均为一般固废,经专用容器收集后,分类暂存至固废暂存区内,1-2天清运至当地有机肥料生产厂家作为原料;污水处理站湿污泥经板框压滤机脱水处理,含水率降至60%后暂存至污泥池(总容积为24m3)内,委托污泥拉运单位定****填埋场填埋处置。项目产生的病害动物、检疫不合格胴体及屠宰过程碎肉残渣均在厂内采用化制设备湿化工艺进行处置,无害化处理后残渣作为有机肥原料,****肥厂家作为原料,油脂作为工业用油原料外售,残渣及油脂分别每月清运1次;检疫固废、废气处理处置更换下的废活性炭、废含汞荧光灯管和TiO2催化板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储存于厂内10m2危废暂库内,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园区垃圾收集点,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项目按要求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和现场张贴公示发布的形式发布了一次公示和二次公示,均未收到群众的意见及反馈。

5

**鲜肉及肉制品精深加工项目

****开发区康家崖农副产品集散加工园

****公司

**世洲****公司

本项目属于**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县辛店**家崖农副产品集散加工园12号,项目总投资12500万元,环保投资449.9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比例为3.60%。

项目总占地面积29472.41m2(约合44.21亩),**1#生产车间(一期工程)1座,1#生产车间南侧为冷库,北侧为待宰间,生产车间中建设年屠宰生猪16万头机械化生产线一条;**垃圾间、无害化处理间、燃气锅炉间、办公楼、污水处理站(250m3/d)、消防水池等,**2#生产车间1座(二期工程主要用于肉制品精深加工,本次环评不包括二期工程加工项目)。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待宰车间、屠宰车间、污水处理站、无害化处理车间产生的臭气和天然气锅炉产生的烟气。待宰间采用及时清洗、清运粪便措施;屠宰车间的刺杀放血和剥皮、开膛解体过程采用强制通风换气,及时清洗清运措施;污水处理站加盖封闭,采取微负压收集废气,废气经引风机引至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有组织NH3、H2S、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要求;无害化处理设备为全密闭式,废气经设备自带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排气筒排放,有组织NH3、H2S、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标准限值要;1台2t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燃烧后的烟气通过1根8m高排气筒排放,锅炉废气染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标准限值要求;食堂配套油烟净化器,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限值要求。

(二)强化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是屠宰废水、生活污水、车辆清洗废水、锅炉排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污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250m3/d,污水处理工艺为“调节池+气浮反应池+水解酸化池+生物接触氧化池+**池+消毒池”,****处理站出水水质、污染物排放总量、排水量均可满足《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三级标准要求。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作业时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工程运营产生噪声主要为主要来源于畜禽屠宰设备及环保设备运行时所产生的噪声,采取设备选用低噪设备,安装时基础做减振,管道使用软性接头,加强对高噪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定期检查、监测及时维修等措施进行降噪,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限值。

(四)加强固体废物污染控制。厂区内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最终清运至光大绿色环保城乡再生****公司焚烧发电;活猪圈舍粪便及屠宰车间肠胃容物交由****用于生产有机肥,日产日清;病害猪、不合格酮体、不可食用内脏、碎肉渣送至无害化处理设施处理,处理后残渣交由****用于生产有机肥,废油脂交由动物油脂处理单位处理,日产日清;污水处理站污泥经压滤机脱水干化处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最终清运至光大绿色环保城乡再生****公司焚烧发电;废离子交换树脂更换时厂家回收处理;畜禽检疫固废、废活性炭、废机油、在线监测废液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按要求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和现场张贴公示发布的形式发布了一次公示和二次公示,均未收到群众的意见及反馈。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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