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西县公安局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03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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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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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 **省****县**镇半边街十号 1,168,000.00元 95.36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0000 C****0000 餐饮服务 ****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内完成。(本项目履约时间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服务时间段在合同中约定;经考核合格后,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若遇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采购人有权单方面不续签合同。) 详见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史鹏程(采购人代表)、虞熙娅、张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按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第十五条、****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规定以及本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中标供应商支付,供应商的报价应当包含招标代理服务费。2、代理服务费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3、账户信息:收款单位:****;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73****0624;开 户 行:****银行****公司****开发区支行;银行账号:510********800003437。特别注意:请在备注栏必须填写“项目编号”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监督部门:****财政局;

2.监督电话:0834-****627;

3.监督部门地址:**省****县**镇果园路253号。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县**镇**大道南段18号

联系方式:0834-****7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广场C座22楼2201室

联系方式:173****06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73****0624

****

2025年04月03日


相关附件:

食堂服务采购项目(****202****8001)-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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