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询价通知书名称:****公司**阳湖片区梅花路项目深基坑、高支模智能监测服务采购ZY250402-FW-XJ-01YH | 采购联系人:郭钦 | |||
| 0555-****046 | 采购联系人传真:采购联系人EMAIL: | ****@qq.com | |||
| ****公司马鞍市阳湖片区梅花路项目工程项目需要,现拟对工程所需 深基坑、高支模智能监测服务 进行招标采购,该项目采购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询价招标。****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cn/)进行。 1. 招标服务及招标范围 1.1 招标服务内容: 马鞍市阳湖片区梅花路项目基坑、高支模智能监测服务 。 1.2 质量标准及技术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测量标准》GB 50026-2020、《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 50497-2019、《十七冶超危大工程智能监测系统软、硬件设施配置标准》- 1.3工程建设地点:**市阳湖片区梅花路(梅山路-慈湖河路)道路建设工程。 1.4暂定服务期:至竣工交付(实际服务时长以项目要求为准)。 2.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方式 2.1 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及招标人自定要求,****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认证。 2.2 具备的资质要求:需具有基坑、高支模智能监测相关服务能力 2.3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按照招标人要求足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 )。 2.4 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2.5 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不存在中标后不履行中标义务的行为,不存在欠薪导致集体讨薪的行为;被十七冶各级项目监管部限制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6 ****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一经查实,按无效标处理,****公司供应商管理制度规定处罚。 2.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采用合格制进行评审。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 发布方式:****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电子版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版本。 3.2 潜****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自行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 3.3投标人登录后,点击菜单【公开招标投标报名】,进行投标报名录入。投标报名名称录入投标人全称,联系人、移动电话、Email必须填写。 3.4 招标文件费 无 。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年4月9日 08:30 ,标书代写 投标截止时间后,逾期在电商平台上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系统拒绝,招标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4.2 投标文件递交:****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报价及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 5.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郭钦 电话:0555-****046 招标部门:****集团****管理中心 地址:**省**市天宝路588****技术中心大厦 邮编:24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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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数据监测 | 项 | 1.0 | 0.06 | 2025-04-15 | 1.技术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测量标准》GB 50026-2020、《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标准》GB 50497-2019、《十七冶超危大工程智能监测系统软、硬件设施配置标准》-QJ3.60001-2023等国家其他现行标准,满足图纸设计要求,确保相 关主管部门和检测通过。 2.报价要求:所报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所有安装拆卸费、运输费、技术指导费、人工费、税费、维修费等所有费用。综合单价一经确定,合同期内不予调整。 3.厂家(品牌)要求:无。 4.计量方式:具体数量以实际到场安装验收数量为准。 5.税率要求:6%。 6.结算要求: 每月按批次办理结算,过程结算手续经项目经理部相关部门及人员审核且项目经理签字确认,设备安装、调试后,支付结算款的75%;项目下穿通道施工处深基坑和高支模部位工程结束后一周内出具最终监测报告并办理最终结算, 服务全部结束、办理相关结算手续经项目部、****管理中心审核后根据结算单结算款半年内付清全部款项。付款方式采用现金转账或承兑支票等,或不少于50%的电子承兑或供应链,融信等金融产品(一年期)方式支付,供方承担 贴息。 7.送货地点:**省**市阳湖片区梅花路(梅山路至慈湖河路)道路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指定位置。 8.送货时间:采购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送货,买受人以五矿平台采购送货通知的形式通知出卖人,第一批送货时间暂定为2025年4月15日,具体以需方要求为准。 9.使用部位:阳湖片区梅花路(梅山路至慈湖河路)道路建设工程项目下穿通道施工处深基坑和高支模部位。 10.质保资料随货同行,质保书批号必须与材料批次一致,中标单位所提供的材料生产厂家必须与投标书中的厂家一致,送货单中应按照每个品种标注生产厂家。 11.其他要求:需二次复检的供方承担复检费,二次复检不合格的无条件退换货等。 12.联系人姓名:杨家国 联系方式:138****6636、182****2383 | ||||||||||||||||||||||||||